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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京東開放平台招商標準》修訂
尊敬的商家:您好!為預防因嚴重違規、銷售假貨及資質造假原因被清退的商家重新注冊其他主體公司入駐京東,我們對《2017年京東開放平台招商標準》中相關內容進行了調整及新增。規則於2017年10月11日修訂,將於2017年10月18日起生效。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修訂前 修訂後第六章開店入駐限製6.1品牌入駐限製:
6.1.1與京東平台已有的品牌、頻道、業務、類目等相同或相似名稱的品牌;
6.1.2包含行業名稱或通用名稱的品牌;
6.1.3包含知名人士、地名的品牌;
6.1.4與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品牌。
6.2商號(或字號)入駐限製:
6.2.1與京東平台已有的品牌、頻道、業務、類目等相同或近似;
6.2.2與知名品牌相同或相近的。
6.3經營類目限製,賣家開店所經營的類目應當符合京東開放平台的相關標準,詳細請參考《2017年京東開放平台經營類目資費一覽表》。
6.4同一主體入駐的店鋪限製:
6.4.1商品重合度:要求店鋪間同一類目經營的品牌及商品不得重複,經過京東審批的店鋪不受此項約束。
6.5同一主體重新入駐京東開放平台限製:
6.5.1嚴重違規、資質造假被京東清退的,永久限製入駐;
6.5.2若賣家一自然年內主動退出1次,則自最後一次完成退出之日起6個月內限製入駐。
6.6續簽限製:
6.6.1須在每年3月1日18時之前完成續簽申請的提交,每年3月20日18時之前完成平台使用費的繳納,如果上一年及下一年資費及資料未補足,京東將在每年3月31日24時終止店鋪服務並清退出京東開放平台。
6.6.2賣家在服務期內未通過《京東開放平台商家店鋪考核標準》,京東開放平台有權拒絕商家提出相應續展服務期的申請。第六章開店入駐限製
6.1品牌入駐限製:
6.1.1與京東平台已有的品牌、頻道、業務、類目等相同或相似名稱的品牌;
6.1.2包含行業名稱或通用名稱的品牌;
6.1.3包含知名人士、地名的品牌;
6.1.4與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品牌。
6.2商號(或字號)入駐限製:
6.2.1與京東平台已有的品牌、頻道、業務、類目等相同或近似;
6.2.2與知名品牌相同或相近的。
6.3經營類目限製,賣家開店所經營的類目應當符合京東開放平台的相關標準,詳細請參考《2017年京東開放平台經營類目資費一覽表》。
6.4同一主體入駐的店鋪限製:
6.4.1商品重合度:要求店鋪間同一類目經營的品牌及商品不得重複,經過京東審批的店鋪不受此項約束。
6.5同一主體重新入駐京東開放平台限製:
6.5.1商家因嚴重違規、資質造假被京東清退的,京東有權永久限製該商家及與該商家存在關聯關係的其他主體入駐。其他主體是否與該商家存在關聯關係以京東評估結果為準。
6.5.2若商家一自然年內主動退出1次,則自最後一次完成退出之日起6個月內限製入駐。
6.6續簽限製:
6.6.1商家須在每年3月1日18時之前完成續簽申請的提交,每年3月20日18時之前完成平台使用費的繳納,如果上一年及下一年資費及資料未補足,京東將在每年3月31日24時終止店鋪服務並清退出京東開放平台。
6.6.2商家在服務期內未通過《京東開放平台商家店鋪考核標準》,京東開放平台有權拒絕商家提出相應續展服務期的申請。 如您有任何問題或建議,歡迎隨時聯係我們!感謝!
京東開放平台 2017 年10月11日
最後更新:2017-10-11 12: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