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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京东商学院认证讲师乐楚南的处罚通知
关于对京东商学院认证讲师乐楚南的处罚通知投诉起始: 5月17日收到投诉: 1.京东商学院认证绿带讲师乐楚南在没有和京东商学院报备的前提下,私自招募线上学员,进行YY授课; 2.在授课过程中推广第三方软件并从中获利; 3.私自临时更换商学院线上平台直播课课件。判断过程: 1、经京东商学院对证据资料进行调查与核实,乐楚南私自招募线上学员进行授课并在授课过程中推广第三方软件从中获利事实成立。 2、经京东商学院师资组与线上组核实,乐楚南私自更换线上平台直播课课件事实成立;投诉结果:投诉成立。处罚依据: 1、京东商学院《2016京东商学院外部讲师管理制度(V3.1)》第五条“资质职责”中的关于“京东讲师必须遵循规范”第6点:京东讲师投资电商培训机构或与电商培训机构存在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作为电商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等)需和京东商学院报备。讲师个人在没有报备的情况下不得以京东讲师、京东商学院等京东官方身份进行线上或者线下各类培训。 2、京东商学院《2016京东商学院外部讲师管理制度(V3.1)》第十一条“讲师调配规范”第6点:.京东讲师未经京东商学院指派前往需求方授课,在首次发现时,京东商学院将对该讲师严重警告;再次发现,将直接清退出讲师队伍,并在京东商学院微信公众号、卖家论坛公示。处罚结果: 对京东商学院绿带讲师乐楚南进行严重警告处罚;六个月内不得以京东讲师身份参加线上线下商学院各类培训;扣除200积分。处罚公告 5月17日京东商学院收到投诉:第一,京东商学院认证绿带讲师乐楚南在没有和京东商学院报备的前提下,私自招募机构学员进行YY授课,并在授课过程中推广第三方软件从中获利;第二,.私自更换线上平台直播课课件。京东商学院经对投诉证据的核实,确认投诉真实有效,判定乐楚南确有违规行为。 此行为违反京东商学院《2016京东商学院外部讲师管理制度(V3.1)》第五条“资质职责”中的关于“京东讲师必须遵循规范”第6点:京东讲师投资电商培训机构或与电商培训机构存在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作为电商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等)需和京东商学院报备。讲师个人在没有报备的情况下不得以京东讲师、京东商学院等京东官方身份进行线上或者线下各类培训。以及第十一条“讲师调配规范”第6点:.京东讲师未经京东商学院指派前往需求方授课,在首次发现时,京东商学院将对该讲师严重警告;再次发现,将直接清退出讲师队伍,并在京东商学院微信公众号、卖家论坛公示。 该行为严重影响了京东商学院的形象,损害了京东商学院认证讲师的名誉,为树立讲师形象,严肃讲师纪律,维护商学院名誉,给予乐楚南严重警告处分,六个月内不得以京东讲师身份参加线上线下商学院各类培训以及扣除200积分处理。如有发现以上行为,给予清退处罚! 望各位讲师引以为戒,特此公告! 2016年5月30日 京东商学院 最终解释权归京东商学院所有
最后更新:2017-11-01 02: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