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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東網上商城
京東向個人C店賣家開放 重新正麵“懟”淘寶?
近日,京東開放平台進行了重大調整,個人可入駐京東開放平台,C店賣家已經可以注冊。不過由於該方案仍處於內測中,目前京東僅以郵件的方式進行招商,暫未開通其他入口。對此,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第一時間向京東方麵求證,京東方麵表示,京東確實將針對農產品、手工匠人、設計師和產品有品質的小微企業及個人等推出“優創項目”,並設立優創店鋪及頻道幫助其入駐京東。
京東方麵表示,為了響應國家“精準扶貧”及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政策號召,京東將針對農產品、手工匠人、設計師和產品有品質的小微企業及個人等推出“優創項目”,並設立優創店鋪及頻道幫助其入駐京東。
對於入駐京東開放平台的優創店鋪,京東會嚴格把控商品質量和服務,幫助優創店鋪麵向高端消費人群提供服務,幫助特色農產品電商化、工匠產品商業化、原創設計品牌化及雙創企業健康發展。
為更好地規範店鋪發展,引導和幫助優創店鋪的成長與成熟,京東開放平台特擬定《京東開放平台優創店管理規則》,該規則於2017年10月19日修訂,當日起生效。
也就是說,理論上講,個人是可以注冊的,但是實際上有很高的準入門檻,隻有農產品、手工匠人、設計師和產品有品質的小微企業及個人的,雖然原則上是每個人都可以申請的,但實際上有很高的準入機製。
來看看入駐的店鋪的畫風。
也就是說,這個京東內部的“優創項目”並不是所有個人用戶,而是針對那些小而美的、有信譽和品質作為保證的以及有商標和營業執照的個人用戶和小微企業。
所以,如果你一定要說京東進入C2C行業,那也沒錯,但這個“優創項目”絕不是淘寶模式,可以理解為精選C2C。
我倒是覺得京東的這個優創項目蠻不錯,既給了小微企業和個人以平台,又進行了品質上的準入篩選,讓消費者少了很多擔憂,也少了挑選上的煩惱。
你覺得呢?
事實上,早在三年前,做B2C起家的京東,就有過一段C2C模式的嚐試。
2014年,京東與騰訊就電商業務達成戰略合作,拍拍網隨即並入京東旗下。不過,在不斷的嚐試和轉型後,拍拍網始終沒有太大起色。隨後,京東宣布在2015年12月31日停止拍拍網服務,並在三個月的過渡期後,於2016年4月1日起徹底關閉拍拍網,而原拍拍網團隊也被並入了京東集團其他部門。
對於關閉拍拍網的原因,京東給出的解釋是,“由於C2C(個人對消費者)中個人賣家不被要求在工商登記備案,導致工商行政執法部門也無法進行有效監管,售假者違法成本幾近為零。經過評估之後,京東才做出關閉平台的決定。”換言之,京東是因為C2C模式帶來的假貨的問題,才選擇關閉了拍拍網。
不過為了改善電商售假問題而放棄C2C模式的代價也是很大的,一直以來,C2C都是電商毛利率最大的一塊業務。京東也在關閉拍拍網時坦言,放棄C2C將對京東集團的交易總額(GMV)產生一定的負麵影響,每年將損失百億級的潛在交易額和大筆廣告收入。
而此次京東決定重啟C2C業務,無疑將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麵可以通過C2C模式拉動交易額、提高平台用戶活躍度,另一方麵也要為此付出更高的管理成本。
如今來看,京東和阿裏正在變的越來越像,彼此開始進入對方的優勢領域,做淘寶起家的阿裏逐漸向天貓傾斜,而做自營3C起家的京東如今也準備殺回C2C,今年以來,京東在阿裏的發家品類服裝方麵也是動作頻頻,可以預見的是,繼商超大戰之後,雙方的下一次正麵交鋒應該不遠了。
以下為《京東開放平台優創店管理規則》全文:
為了響應國家“精準扶貧”及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政策號召,京東將針對農產品、手工匠人、設計師和產品有品質的個體工商戶及個人推出“優創項目”,並設立優創店鋪及頻道幫助其入駐京東。京東將嚴格甄選入駐京東開放平台的優創店鋪,嚴格把控商品質量,同時京東會大幅提高開店審核效率,幫助優創店鋪麵向高端消費人群提供服務,幫助特色農產品電商化、工匠產品商業化、原創設計品牌化及雙創企業健康發展。為更好地規範店鋪發展,引導和幫助優創店鋪的成長與成熟,京東開放平台特擬定《京東開放平台優創店管理規則》及《京東開放平台優創店資質標準》。
第一章概述
1.1本規則適用於京東開放平台運營優創店的商家。本規則所稱優創店,是指商家以個人或個體工商戶為主體在京東開放平台開設的店鋪。
1.2為了促進平等、開放、透明的平台生態的搭建,根據《京東用戶注冊協議》、《“京東JD.COM”開放平台在線服務協議》等服務/合作協議,製定本規則。
1.3京東開放平台優創店管理規則,是規定京東優創店商家基本義務或規範優創店商家行使基本權利的條款。
1.4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京東將基於法律法規的規定、協議的約定、消費者和優創店提供的證據材料以及平台記錄的相關信息等做出判斷並依據相關規則嚴格執行。京東優創店在適用規則上一律平等。
1.5優創店商家應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規範性文件。對任何涉嫌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規範性文件的行為,本規則已有規定的,適用本規則;本規則尚無規定的,京東有權依據相應規則酌情處理,但京東對優創店商家的處理不免除優創店商家因違法、違約等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1.6優創店商家在京東的任何行為,應同時遵守與京東所簽訂的各項協議。
1.7京東有權隨時變更本規則並在規則平台或商家管理係統等渠道予以公告。若優創店不同意相關變更,應立即停止使用京東開放平台提供的相關服務,並及時通知京東。京東有權對優創店行為及應適用的規則/協議約定進行單方認定,並據此處理。
第二章入駐
用戶應當嚴格遵守京東係統設置的注冊流程完成注冊,並嚴格遵守《京東用戶注冊協議》的規定。用戶在選擇用戶名時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包含違法或涉嫌侵犯他人權利等的相關信息。
用戶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才有權申請加入京東,成為優創店商家:
2.1優創店商家及其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應符合《京東開放平台優創店資質標準》並符合京東開放平台對商品質量的相關要求;
2.2優創店商家有效簽署《“京東JD.COM”開放平台在線服務協議》並承諾遵守平台全部規則要求;
2.3優創店商家須開通京東錢包,並以京東錢包賬戶作為唯一結算賬戶(經京東開放平台確認的特殊類型商家除外);
2.4優創店商家需按照開通類目的資費標準繳納各項費用,具體標準詳見《京東開放平台各類目資費一覽表》;
2.5優創店商家滿足京東開放平台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經營
3.1店鋪
3.1.1優創店商家申請店鋪名稱時,應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開放平台相關規則,不得包含違法或涉嫌侵犯他人權利等的相關信息。具體要求如下:
3.1.1.1店鋪命名應以“商家自定義內容+(品類關鍵詞)+(優創店、特色店、買手店、集合店)”形式命名,其中“商家自定義內容”字段不可超過16個字符,其他字段可選填;
3.1.1.2一般情況下僅限使用中英文名稱,使用的用語應具有一定的相關性,不得使用空格、特殊字符、表情圖標等;
3.1.1.3店鋪名不得與已經開通的店鋪名稱重複,如兩個店鋪同時申請同一店鋪名的,則依照申請在先原則審批開通店鋪,未通過審批的店鋪需更換其他店鋪名重新提交申請;
3.1.1.4店鋪名稱審批通過後無法修改,存在侵權情形除外;
3.1.1.5店鋪名不得含有以下內容:
3.1.1.5.1有損於國家、社會公共利益,或有損民族尊嚴;
3.1.1.5.2含有封建文化糟粕、有消極政治影響、違背少數民族習俗或帶有民族歧視內容;
3.1.1.5.3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或引起社會公眾不良心理反應等情況;
3.1.1.5.4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
3.1.1.5.5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會團體名稱及部隊番號或國家領導人及老一輩革命家的名字;
3.1.1.5.6有不文明/格調低級/庸俗等不雅詞匯;
3.1.1.5.7出現電商平台(含京東)相關的敏感或標誌性信息;
3.1.1.5.8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使用品牌名稱、明星或知名人士姓名;
3.1.1.5.9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
3.1.2優創店商家上傳的店鋪信息(包括店標、店鋪名稱、店鋪公告、店鋪介紹、店鋪通欄廣告、店鋪活動區域等)內容設置需真實、有效且與注冊信息一致,店鋪裝修須遵守《京東開放平台店鋪裝修管理規範》;
3.1.3優創店商家使用京東開放平台API接口的,須嚴格遵守《API接口使用管理規定》;
3.1.4優創店商家應遵守《京東開放平台保證金管理規定》及時繳存及補繳保證金;
3.1.5優創店商家發布任何信息均需遵守《京東開放平台信息發布規範》。
3.2商品
3.2.1優創店商家應保證在京東開放平台售賣的商品為正品或其他原創非侵權商品;
3.2.2優創店商家應按照京東開放平台係統設置的流程和《京東行業運營標準》的要求發布商品/服務;
3.2.3優創店商家不得編輯及發布國家法律法規或《京東開放平台禁發商品及信息管理規範》規定的禁止發布的商品;
3.2.4“商品如實描述”及對其所售商品/服務質量承擔保證責任是商家的基本義務。“商品如實描述”是指優創店商家在商品描述頁麵、店鋪頁麵、活動頁麵、咚咚等所有京東開放平台提供的渠道中,應當對其所發布商品的基本屬性、成色、瑕疵等必須說明的信息進行真實、完整的描述。
3.2.5優創店商家應保證其出售的商品在合理期限內可以正常使用、提供的服務符合承諾標準,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具備商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標準、符合提供服務時承諾的標準,且承諾標準不低於國家/行業標準等。京東有權對優創店商家經營的商品按照各品類抽檢規範進行抽檢。
3.3營銷推廣
3.3.1參加京東開放平台營銷活動時,優創店商家須遵守《京東開放平台營銷活動規則》;
3.3.2優創店商家應根據《京東搜索排序規則》優化店鋪商品搜索排序,且不得出現任何形式的搜索作弊行為。
3.4物流
3.4.1優創店商家應遵守《京東開放平台發貨管理規則》的相關要求,在規定/承諾時效內完成發貨及攬收。
3.5售後及評價
3.5.1優創店商家應遵守京東開放平台製定的《京東開放平台商家售後服務管理規則》,向消費者履行售後服務義務;
3.5.2京東將依照《京東交易糾紛處理規則》《先行賠付標準》對京東介入的交易糾紛進行處理;
3.5.3京東開放平台為了方便優創店商家與消費者的溝通,向優創店商家及消費者提供即時溝通工具——咚咚,優創店商家在使用相應工具時,應遵守《咚咚服務使用管理規則》的相關規定,確保提供高質量的服務。
3.5.4優創店商家應遵守《京東開放平台評價管理規則》對評價進行維護及管理。
3.6特色服務
3.6.1京東開放平台根據實際業務決定優創店商家可參加的特色服務,如允許優創店加入特色服務的,優創店商家應遵照各品類特色服務的規則。特色服務相應規則請見:https://rule.jd.com/rule/list.action?id=400。
第四章終止合作
4.1店鋪服務期屆滿,優創店商家未完成下一年度續簽或未到店鋪服務結束日期,優創店商家提前關店的,視為優創店商家主動終止合作。優創店商家主動終止合作,保證金按約定進行退還,提前關店的情形,平台使用費不進行退還。詳細規則請參照《終止合作》。
4.2若優創店商家發生以下任一情形,京東有權進行清退:
4.2.1存在惡意競爭、影響消費者權益、影響京東平台聲譽等違反市場公平競爭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公序良俗的行為;
4.2.2通過不正當手段使用京東注冊LOGO、域名等用於不正當宣傳、商業活動,給消費者造成誤導、侵犯京東知識產權等給京東造成不良影響的的行為;
4.2.3在線上、線下等渠道,通過文字或圖片等方式發布惡意詆毀、故意矮化京東的言論,給京東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
4.2.4優創店商家經營的品牌對他人商標、商品名稱、包裝和裝潢、企業名稱、產品質量標誌等構成仿冒或容易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的。4.2.5違反《京東開放平台商家積分管理規則》,嚴重違規扣分達100分的。以上情形,京東除有權清退優創店、終止與其合作外,另可向優創店追究其法律責任。京東將按照合同約定及規則辦理店鋪關閉手續,並按約定情形辦理保證金的退還。
第五章市場管理
5.1市場管理情形
5.1.1優創店商家應積極提升自身經營水平,為消費者提供優質的商品及服務。對於綜合表現優秀的商家,京東開放平台會給與適當獎勵。具體內容詳見《京東開放平台商家獎勵規則》。
5.1.2優創店商家如發生危及交易安全或擾亂京東運營秩序等行為,京東將依照其行為的危險程度采取市場管控措施。且京東有權依照平台規則采取違規處理並要求優創店商家承擔違約責任。
5.1.3新聞媒體曝光或國家行政部門通報的質量不合格的品牌、品類或批次的商品,或其他要求協查的商品及店鋪及京東抽檢發現問題的商品相關聯的商品,京東將依照其情形嚴重程度對相關優創店商家的店鋪及商品采取商品下架、商品刪除等市場管理措施。
5.1.4因優創店商家行為引發司法訴訟的,若優創店商家存在提供的聯係方式無效、消極應對或繼續違規等情形,對平台造成或可能造成實際損失或不良影響的,京東將根據產生或可能產生後果的嚴重程度采取市場管理措施。
5.1.5優創店商家應根據協議約定或規則規定繳納及補足保證金。若保證金餘額不足或被京東通知需要增加保證金時,且經京東催繳後優創店商家未按協議約定期限繳納或補足的,京東有權視違約情況采取管理措施,直至優創店商家足額繳納為止。
5.1.6優創店商家適用《京東開放平台商家積分管理規則》,當優創店商家涉及相關的違規行為時,京東將按照規則中的規定采取相應市場管理措施。
5.2違規處理
5.2.1優創店商家發生違規行為的,其違規行為應當及時糾正,京東開放平台將根據事實證據按《京東開放平台商家積分管理規則》等規則的相關內容對優創店商家進行違規行為管理,且有權在商家管理係統或商家論壇等位置公示。
5.2.2違規行為根據嚴重程度分為嚴重違規行為及一般違規行為,兩者分別扣分、分別累計、分別執行,但針對一事僅作一次處理,不涉及重複處理。自然年度違規扣分在次年的一月一日零時清零。
5.2.3京東通過其他商家、權利人等的投訴或京東排查等方式發現優創店商家的違規行為。
5.3違規申訴
5.3.1優創店商家自行做出的承諾或說明與本規則相悖的,該承諾或說明將不作為京東處理違規申訴的依據。除證據有誤或判斷錯誤的情形外,京東不終止或撤銷對違規行為的處理。
5.3.2針對違規扣分,優創店商家可在被違規處理之時起總計七日內(京東審核時間除外)通過京東商家後台提交違規申訴申請,優創店商家提交申訴資料後將由京東開放平台客服中心及質控部門核實處理。具體規定請參照《違規申訴管理規則》。
附則:
1.京東開放平台優創店商家的行為,發生在本管理規則生效之日以前的,適用當時的規則。發生在本管理規則生效之日以後的,適用本規則。2.京東可根據平台運營情況隨時調整本管理規則並以“京東開放平台”公告的形式向優創店商家公示。3.優創店商家應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規範性文件。對任何涉嫌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規範性文件的行為,本規則已有規定的,適用於本規則。本規則尚無規定的,京東有權酌情處理。但京東對優創店的處理不免除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優創店在京東的任何行為,應同時遵守與京東及其關聯公司簽訂的各項協議。4.本規則於2017年10月19日首次發布,於當日生效。
最後更新:2017-10-26 23: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