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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裏巴巴
信用保障供應商服務規則調整公告 - 常見問題
為更好地向買家推薦信用保障服務,網站調整《信用保障服務規則》部分條款。加大對信用記錄良好且交易服務能力強的賣方的激勵,同時也對信用保障交易過程中的違規行為予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新增條款內容如下:
一、【暫停信用保障服務資格】
賣方開通信用保障服務滿180天,且在連續的180天內無生效的信用保障交易合同,將暫停信用保障服務資格,即搜索結果頁等均不展示信用保障標識且部分權限被暫停。
注:生效的交易合同指買家第一筆外匯支付到賬且與訂單匹配成功(若買家選擇TT付款,外匯需支付到1029開頭的指定信用保障花旗賬號)
以上為簡要介紹,詳情以《信用保障服務規則》為準,可點擊鏈接查看:
https://rule.alibaba.com/rule/detail/4709.htm
權益對比:
FAQ:
1、什麼情況下會暫停信用保障服務資格?
同時滿足以下兩種情況的賣家將被暫停信用保障交易服務資格:
1)開通信用保障服務滿180天;
2)最近180天未有外匯到賬且關聯的信用保障訂單;
2、
暫停信用保障服務資格後還能接信用保障訂單嗎?
可以。暫停信用保障服務資格主要影響信用保障標識展示(具體權益差異可查看上方表格),但供應商仍可以選擇以下兩種形式走信用保障訂單:
一達通平台操作起草信用保障訂單頁麵如下:
2)
供應商可在My Alibaba後台申請臨時亮燈,申請後會臨時點亮信用保障服務標識,買家就可以通過Start Order按鈕下信用保障訂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