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472 返回首页    go 阿里巴巴


发票开给了一达通并且已认证,当月还能作废吗? - 常见问题

不能作废。

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认证不成功)。
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未满足作废条件的情形视为违规操作。

最后更新:2016-12-28 06:47:58

  上一篇:go 出口退税时若增值税发票的票额多开或少开应如何处理? - 常见问题
  下一篇:go 发票上是否需要加上委托单号? -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