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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證明中的出口商品名稱與報關單中商品名稱不一致該怎麼辦? - 常見問題

目前代理證明均是按照申報係統中的“學名”來進行申報的,因“出口商品代碼”與報關單是一致的,故大部分稅局是可以受理的,如客戶方主管稅局機關要求代理證信息需與報關單信息完全一致,請及時反饋給到申報組以及數據組

最後更新:2016-12-28 06: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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