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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储蓄卡快捷支付业务线上服务协议 - 服务大厅 - 支付宝
请客户认真阅读本协议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如有疑义,请及时拨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80咨询。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支付宝快捷支付业务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联合为邮储银行借记卡客户(以下简称"客户")提供的一项通过支付宝账户购买商品支付货款的网上支付业务。凡是持有邮储银行借记卡且同时为支付宝用户的客户,均可申请该业务。
2、客户通过互联网(Internet)在支付宝网站,选择在线与客户申请开通支付宝快捷支付业务的邮储银行个人借记卡开户网点所属邮储银行分行签订本服务协议,开通支付宝快捷支付业务功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客户同意邮储银行以支付宝传送至邮储银行的户名、卡号、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和手机短信验证码作为确认客户身份、为客户开通支付宝快捷支付业务的唯一依据。基于提高交易安全的目的,邮储银行有权变更上述确认身份要素。客户须妥善保管本人邮储银行借记卡信息、身份信息、手机短信验证码、安全认证工具等敏感信息,不得将敏感信息向他人透露。因客户个人信息、银行卡片信息、手机等保管不善产生的风险及损失由客户本人承担。
▲▲4、客户同意并授权邮储银行在校验客户手机短信验证码通过后,按照支付宝的交易指令从客户指定的借记卡账户中支付相应款项,客户对此无异议。
5、为确保客户网上支付资金安全,邮储银行有权设置或修改支付限额。如客户实际支付金额大于规定的支付限额,邮储银行将拒绝执行该笔交易。
▲▲6、邮储银行仅提供通过支付宝发生的商品购买款项的支付结算服务。客户因通过支付宝或支付宝商户购买商品而产生的一切关于商品或服务质量、商品交付的争议,由客户与商品/服务的实际销售商以及支付宝自行协商解决。
▲▲7、客户不得利用邮储银行支付宝快捷支付业务进行套现、虚假交易、洗钱等行为,且有义务配合邮储银行进行相关调查,如有违反,邮储银行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1)暂停或终止提供本协议项下支付宝快捷支付业务;(2)终止本协议;(3)取消客户的用卡资格。
▲▲8、客户同意邮储银行就支付宝快捷支付业务的开展,向支付宝提供客户留存在邮储银行的户名、银行卡号、公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
▲▲9、因电力中断、电脑、网络等通讯故障,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支付宝快捷支付业务中断或者处于不稳定状态,邮储银行已尽力采取补救措施但仍未能避免损失的情况下,不承担相关责任。
▲▲10、邮储银行有权变更、暂停或终止本协议,但必须于执行前通过邮储银行网站进行公告。相关公告经网站发布视为客户已收到。客户在公告执行后继续办理支付宝快捷支付业务的,视同接受有关本协议和支付宝快捷支付业务服务修改、变更的内容。
▲▲11、客户应按邮储银行公布的收费要求,按时足额缴纳支付宝快捷支付业务服务费及其他各类相关费用。邮储银行公告变更收费要求的,客户在公告执行后继续办理支付宝快捷支付业务的,视同接受变更内容。
12、在支付宝快捷支付业务开通页面上选择"√"的客户,视同已通读上述条款,对带有▲▲标记的条款的内容及其后果已充分理解,对所有内容均无异议。
13、本协议自客户在支付宝网站页面点击"确认开通并付款"或"确认开通"后立即生效。本协议的生效、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本协议项下争议向邮储银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最后更新:2016-12-28 07: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