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保障供应商服务规则调整公告 - 常见问题
为更好地向买家推荐信用保障服务,网站调整《信用保障服务规则》部分条款。加大对信用记录良好且交易服务能力强的卖方的激励,同时也对信用保障交易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新增条款内容如下:
一、【暂停信用保障服务资格】
卖方开通信用保障服务满180天,且在连续的180天内无生效的信用保障交易合同,将暂停信用保障服务资格,即搜索结果页等均不展示信用保障标识且部分权限被暂停。
注:生效的交易合同指买家第一笔外汇支付到账且与订单匹配成功(若买家选择TT付款,外汇需支付到1029开头的指定信用保障花旗账号)
以上为简要介绍,详情以《信用保障服务规则》为准,可点击链接查看:
https://rule.alibaba.com/rule/detail/4709.htm
权益对比:
FAQ:
1、什么情况下会暂停信用保障服务资格?
同时满足以下两种情况的卖家将被暂停信用保障交易服务资格:
1)开通信用保障服务满180天;
2)最近180天未有外汇到账且关联的信用保障订单;
2、
暂停信用保障服务资格后还能接信用保障订单吗?
可以。暂停信用保障服务资格主要影响信用保障标识展示(具体权益差异可查看上方表格),但供应商仍可以选择以下两种形式走信用保障订单:
一达通平台操作起草信用保障订单页面如下:
2)
供应商可在My Alibaba后台申请临时亮灯,申请后会临时点亮信用保障服务标识,买家就可以通过Start Order按钮下信用保障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