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this和super的用法總結
這幾天看到類在繼承時會用到this和super,這裏就做了一點總結,與各位共同交流,有錯誤請各位指正~
this
this是自身的一個對象,代表對象本身,可以理解為:指向對象本身的一個指針。
this的用法在java中大體可以分為3種:
1.普通的直接引用
這種就不用講了,this相當於是指向當前對象本身。
2.形參與成員名字重名,用this來區分:
class Person { private int age = 10; public Person(){
運行結果:
初始化年齡:10
Harry's age is 12
可以看到,這裏age是GetAge成員方法的形參,this.age是Person類的成員變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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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引用構造函數
這個和super放在一起講,見下麵。
super
super可以理解為是指向自己超(父)類對象的一個指針,而這個超類指的是離自己最近的一個父類。
super也有三種用法:
1.普通的直接引用
與this類似,super相當於是指向當前對象的父類,這樣就可以用super.xxx來引用父類的成員。
2.子類中的成員變量或方法與父類中的成員變量或方法同名
class Country { String name; void value() {
運行結果:
Shanghai
China
可以看到,這裏既調用了父類的方法,也調用了父類的變量。若不調用父類方法value(),隻調用父類變量name的話,則父類name值為默認值null。
3.引用構造函數
super(參數):調用父類中的某一個構造函數(應該為構造函數中的第一條語句)。
this(參數):調用本類中另一種形式的構造函數(應該為構造函數中的第一條語句)。
class Person {
運行結果:
父類·無參數構造方法: A Person.
子類·調用父類”無參數構造方法“: A chinese coder.
父類·含一個參數的構造方法: A person's name is codersai
子類·調用父類”含一個參數的構造方法“: his name is codersai
父類·含一個參數的構造方法: A person's name is codersai
子類·調用父類”含一個參數的構造方法“: his name is codersai
子類:調用子類具有相同形參的構造方法:his age is 18
從本例可以看到,可以用super和this分別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和本類中其他形式的構造方法。
例子中Chinese類第三種構造方法調用的是本類中第二種構造方法,而第二種構造方法是調用父類的,因此也要先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再調用本類中第二種,最後是重寫第三種構造方法。
super和this的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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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參數):調用基類中的某一個構造函數(應該為構造函數中的第一條語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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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參數):調用本類中另一種形成的構造函數(應該為構造函數中的第一條語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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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 它引用當前對象的直接父類中的成員(用來訪問直接父類中被隱藏的父類中成員數據或函數,基類與派生類中有相同成員定義時如:super.變量名 super.成員函數據名(實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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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它代表當前對象名(在程序中易產生二義性之處,應使用this來指明當前對象;如果函數的形參與類中的成員數據同名,這時需用this來指明成員變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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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用super()必須寫在子類構造方法的第一行,否則編譯不通過。每個子類構造方法的第一條語句,都是隱含地調用super(),如果父類沒有這種形式的構造函數,那麼在編譯的時候就會報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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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和this()類似,區別是,super()從子類中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this()在同一類內調用其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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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和this()均需放在構造方法內第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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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可以用this調用一個構造器,但卻不能調用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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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和super不能同時出現在一個構造函數裏麵,因為this必然會調用其它的構造函數,其它的構造函數必然也會有super語句的存在,所以在同一個構造函數裏麵有相同的語句,就失去了語句的意義,編譯器也不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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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和super()都指的是對象,所以,均不可以在static環境中使用。包括:static變量,static方法,static語句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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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本質上講,this是一個指向本對象的指針, 然而super是一個Java關鍵字。
最後更新:2017-06-20 09: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