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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之謙,你的《曖昧》,李雨桐不愛聽

有四個月的時間,我和朋友菜菜間的對話是這樣的:

最開始,她問

“你看這個男生怎麼樣?

他下班後,或休息時,還有睡覺前,都會給我打電話。”

慢慢地,她說

“很多事情他會找我商量。

要不要接受騰訊的offer,要不要選擇出國,都會問我。

他出差,飛機起飛,會聯係我;落地後,還會報平安。”

後來呢,她猶豫

“他昨晚沒給我打電話,

我很生氣,也沒主動聯係他,但就是很生氣也很傷心。

第二天早上,我收到他好幾條微信和五六個未接來電。”

再後來,她懷疑

“他今晚會不會聯係我?

他今晚不打電話給我,我還要不要和他繼續保持聯係?”

四個月後,她說,

“我輕鬆了,拉黑了他的微信和電話!再也不聯係了。”

楊丞琳唱:“曖昧讓人受盡委屈,找不到相愛的證據,何時該前進何時該放棄,連擁抱都沒有勇氣。”

在這曖昧海洋裏,起起伏伏,波瀾不斷,對方似乎給了你所有美好的想象,但似乎什麼都沒給。曖昧,就是這麼撩動心弦。

但,曖昧,終究要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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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在李榮浩的演唱會上,楊丞琳被“親到臉變形”

2005年,楊丞琳一曲《曖昧》後,紅遍整個台灣。當時她正和台灣一名不知名的藝人談戀愛,這段戀情,楊丞琳既怕被人發現,又想和大家分享喜悅。兩人一起坐車去宣傳,也隻能互相丟眼神。

在2012年的一期《康熙來了》裏,她承認了這段戀情,承認那段戀情裏有遺憾,也坦誠這遺憾是她造成的。

一方麵是因為事業,另一方麵和她的戀愛觀有關。那時的楊丞琳談戀愛,時間很短,幾個月或者滿一年。

她曾說,因為父母離異,她相信隻能依靠自己去拚事業,不會對男人或者愛情寄托希望。談戀愛也隻喜歡新鮮感,從來不會給對方承諾。楊丞琳唱“曖昧讓人變得貪心,直到等待失去意義,無奈我和你寫不出結局,放遺憾的美麗,停在這裏。”她懂得曖昧的苦,但也不敢大膽愛。

而前段時間,在李榮浩的演唱會上,李榮浩對楊丞琳“親到臉變形”的表白,和合唱完之後,李榮浩繼續表白:“謝謝她一直陪著我,我喜歡她,她也知道我在想什麼,因為她是楊丞琳。”甜膩又溫暖。

2005年的楊丞琳,徘徊在似苦又甜之間;現在她時時生活在熱戀裏。

曖昧,會讓人一不小心聊天到深夜;會讓別人誤會,更會讓雙方困惑彼此的關係;會眉來眼去,更會克製自己;會關懷體貼,更會適可而止。但曖昧所有的好,終究不如那句坦坦蕩蕩的表白:我愛你。

這段時間薛之謙和李雨桐,高磊鑫的糾葛一直掛在微博熱搜上,我一直追著看。

我特喜歡聽老薛的歌,他今年開演唱會,從深圳上海廣州北京,到重慶大連南京,每到售票的時候,我都去搶,但一張也沒搶到。

後來聽說他在上海那場演唱會上向高磊鑫表白。看到視頻,他一把吉他,一首《安河橋》,我一邊被甜死,一邊更心疼老薛了。

再後來就到了九月份,先是月初薛之謙和高磊鑫的高調複合,再是前幾天李雨桐對薛之謙的控訴,和薛之謙的回應。作為粉絲,我不願意相信,但也承認:老薛對高磊鑫的表白是真,對李雨桐的傷害也是真。

老薛說:愛過;但是因為“天天在一起”。

這是曖昧的初始階段。

李雨桐說:“理性上她告訴自己和老薛不可能……”但感性上,她還是和老薛曖昧,或生情了。

oh,曖昧不清不楚,可它已經在兩人之間發生。

從李雨桐的幾條控訴,以及老薛的回應來看,能想象得出,李雨桐看到老薛和高磊鑫複合之後的反應:

說好的你們分開,我們就能在一起,但一筆又一筆的錢給出去,兩年後,你們還是高調複合,並且得到了全網祝福;我倆也曾相愛,可我得到了什麼?我又算什麼?

所以,李雨桐撒氣一樣,質問:

既然你們重新在一起,那麼當時給高磊鑫的分手費,我的那部分總該還給我吧?

既然大家不知道你愛過我,那麼當時我陪你出的車禍,以及為了你的宣傳,隱藏自己受的傷,這些事情總該讓大家知道吧?

但薛之謙的每一次回應,都不是李雨桐想要的,而是網友想要的。

李雨桐其實是想問老薛:

我為你賺過錢,也為你受過傷;你為什麼從來不說愛著我?從來沒有在那麼多人麵前,承認你愛我,為什麼?

知道得不到想要的回應,李雨桐每一次的爆料,明顯就是想撒氣。

我理解的是:當初兩人有“情”,那麼錢不算什麼;可事到如今,李雨桐就是想出這口氣。

oh,曖昧的苦海,誰去過,誰知道其中的苦。

老薛唱的很對:

“反正現在的感情,都曖昧,你大可不必為難,找般配,何必給自己沉迷,的機會,不如用誤會來結尾;

反正現在的我們,算曖昧,我願意給的感情,請浪費,反正流過的眼淚,難收回,就別再安慰……”

“……我從這時候就開始見識到你可怕地忽冷忽熱,既期盼又害怕……”

曖昧的結局很苦,但身處其中,它就是這麼撩人心弦

老薛跟李雨桐在一起時,玩著曖昧,但卻總是在大家麵前喊著高磊鑫的名字。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偏愛卻有恃無恐,李雨桐看似在控訴,實則是在向老薛求一個,像他給高磊鑫一樣的回應:愛,還是不愛?

一開始,兩個人就光明磊落地說“愛”,那麼,結束時,也可以說“不愛”;

但如果一開始,兩個人都“忽冷忽熱”“不清不楚”的玩曖昧,那麼,想要結束時,這段感情會沒完沒了,拖泥帶水,拖到雙方都精疲力盡,還特麼結束不了

在新聞剛出來的時候,我一直不敢寫老薛。作為喜歡老薛的人,卻不斷地看到各種實錘;想要說點什麼,卻又無力反駁。現在敢寫出來,是因為了解到一件事:

前幾天看knowyouself的一篇文章,說到現在很多人戀愛的原則是——不主動,不負責,不拒絕:善於製造曖昧,但不主動追求;可以有親密行為,但不承擔責任;不拒絕他人的好感,但也不明確給出承諾。

看到這個之後,我想,在這樣流行的原則裏,我隻要一個不曖昧,不套路,不走腎,隻要走心的那句話:我愛你。

我也知道怎麼麵對老薛和他的這件事了。雖然他歌裏的套路動人,情也迷人,但這以後,我不帶入自己情感,隻聽他的歌,叫他薛之謙。

因為他雖然“愛過”,卻在“愛著”時從來不說。等到李雨桐給出實錘,發了證據之後,才換來他一句“愛過”。這樣的曖昧,我不喜歡。

深陷曖昧糾葛中的人,會一句一句揣摩對方的話,會時常懷疑對方是不是喜歡自己,又或者是不是不喜歡自己。細細體會之下,一會滿心幸福,一會又忐忑不安;

但當一方想要抽身出曖昧時,不舍的那一個,會記住兩人在一起時所有的細節,你一直找我聊天,難道不是喜歡我?你常常找我訴苦,難道不是喜歡我?你一直約我吃飯,難道不是喜歡我?那天趕著看電影,你拉起我的手就往前跑,難道不是喜歡我?

對不起,不是。因為真正的喜歡,TA不說,也會從眼神、動作裏,自然地流出來。

上周,劉可樂給我講了一個故事:

幾年前,她和一個男生朋友去賓夕法尼亞的好時巧克力總部,在那裏每個人可以親手做巧克力,自己調製配方,刻上花紋文字,來送給別人。一般人都會送給爸媽或喜歡的人,可樂當時便要送給她媽媽。過程中她也一直問那個男生要送給誰,但是男生全程捂著巧克力,就不告訴她。

但做成之後,男生把一顆巧克力捧在手心,送給可樂。也是那一瞬,可樂答應和男生在一起。

故事很甜,所謂真情流露就是這樣。可樂被甜到,是看到那個笨拙的男生,捂了半天,努力成全了自己一個愛。我沒有被這樣甜過,但我有好時巧克力最新研發的領結黑科技,成全我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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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來送自己的話,你可以好好愛自己;買來送別人的話,可以在送上巧克力的同時,就奉上你的真心。

不曖昧,不套路,愛就勇敢表白,不愛就轉身離開。

最後更新:2017-10-09 22: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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