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曝光見效了!有部分迫於壓力主動還款
逃避執行上失信名單
迫於壓力主動還款
7月19日,延吉市法院成功執結一起曆時3年多的交通事故賠償案件。
2014年5月29日18時,申請執行人郭某雇傭的司機孫某駕駛出租車在轉彎時與曆某駕駛的小轎車相撞,造成交通事故。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責任認定書顯示,曆某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郭某將曆某訴至延吉市法院,經法院判決,由曆某向原告郭某賠償1350元損失費。判決生效後,曆某遲遲未按判決書履行義務,因此郭某向延吉市法院申請強製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人員經查詢發現曆某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多次協調無果後,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為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懲戒力度,2015年10月9日延吉市法院決定將被執行人曆某納入失信人名單,對其實施信用懲戒,通過禁止其乘坐飛機、高鐵,限製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等措施,促使其主動履行義務。
曆某因被列入失信人名單而給生活帶來種種不便,故於2017年7月19日主動聯係執行人員,履行了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至此,曆時3年多的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終於圓滿執結。
晨報全媒體通訊員:馬曉超 宋宛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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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2017-10-08 05:2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