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465 返回首页    go 阿里云 go 技术社区[云栖]


黄子韬与韩国SM二审新进展,黄子韬和食品企业未构成侵权

目前,“黄子韬与韩国SM娱乐有限公司专属经纪约”一案又有新进展,11月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人民法院公告驳回理由: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并宣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审法院认定SM主张的“专属经纪权”产生于演艺经纪合同,并非上诉人的人身、财产权益,不属于我国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权益范畴。

黄子韬和食品企业未构成侵权,维持原判,审判结果立即生效。

最后更新:2017-11-01 14:43:51

  上一篇:go 娱乐圈年收入最高的十大明星,刘德华第三,成龙第九
  下一篇:go 湖南卫视前两任一姐都在巅峰时离开,谢娜会不会遭遇同样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