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裏巴巴加碼零售、酒店業,1.4億元入股東方股份;國內首個無人店規範正式公開征求意見;北京市發改委出台快遞業“12不準”……
阿裏巴巴加碼零售、酒店業,1.4億元入股東方股份
東方股份公告,公司擬以每股5.14元,發行股份不超過2753萬股,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42億元。記者了解到,阿裏巴巴將認購其中的1651.8萬股,浙江銀泰百貨有限公司則認購餘下的1101.2萬股。此次認購的股權三年內不會轉讓。
“此舉意味著阿裏巴巴的’新零售’版圖或還在繼續擴張,未來阿裏巴巴新零售將全麵實現線上線下的全麵落地。”有零售人士對記者分析說,由於阿裏巴巴中國和銀泰百貨都為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阿裏巴巴集團)間接控股的企業,因此1.41億元可以全部看作是阿裏對東方股份的投資。
東方股份主要業務是百貨零售、酒店住宿等,屬於零售業。從收入構成看,東方股份的主要收入來自零售和酒店。以2016年為例,來自商品銷售的收入為7.8億元,占營業收入的70%;來自酒店業收入1.5億元,占營業收入的14%。二者合計占營業收入比重超過8成。
截至目前,東方股份旗下共有15家公司和39家分公司。按主營業務分為酒店8家、購物中心4座、連鎖超市39家,還有食品加工、旅行社、配送中心、中央廚房、洗滌中心等。
國內首個無人店規範正式公開征求意見
中國百貨商業協會無人店分會10月25日發布了《中國無人店業務經營指導規範(意見征詢稿)》(下稱“規範意見稿”),並正式開始意見征詢。
“無人零售”無疑是今年實體商業最熱門的新業態,前有阿裏、京東、蘇寧等巨頭紛紛推出概念無人店,後有繽果盒子、猩便利、簡24等創業公司獲得資本熱捧,從收銀到值守等各個環節,無人店正在加速落地。
“在目前國家對無人店業態沒有明確規範的情況下,是從業各方在主動唿籲規則的出台。”中國百貨商業協會無人店分會副秘書長沈哲明坦言,此次發布的“規範意見稿”已先進行了一輪小範圍的意見征集,行業內有近30家公司參與。
“規範意見稿”中明確要求無人店經營者應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開展經營性業務,相關業務除應及時向政府監管部門申報外,同時需提交報備材料至行業協會,特別是新型特種無人店裝備,應在提交報備的同時提供安全性審核材料。
此外,“規範意見稿”還對無人店的設置、經營、倉儲、物流等均提出了明確的細化要求,要求無人店經營企業承擔更多的經營者責任,切實保護消費者的食品安全及其他各項權益。就“規範意見稿”的細則內容看,協會希望從“嚴格準入機製”的角度入手,摸索出一套較為有效的基本管理辦法,其中還明確提出了“無人店經營商經營性報備製”的要求。
沈哲明表示,此次公開征求意見除了請會員單位遞交意見外,也麵向全社會展開,同時歡迎阿裏、京東等互聯網龍頭積極反饋,計劃在年底前成稿,有望成為行業首個自律規範。在此基礎上,協會還計劃從硬件設備等環節推動更細化的規範出台。
公開資料顯示,中國百貨商業協會無人店分會是國內首個無人店行業組織,由無人店行業相關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自願聯合組成,參加分會創始會議的企業包括:微信支付、螞蟻金服、繽果盒子、深蘭科技、富士冰山、南京賽傑、廣州甘來、螞蟻盒子、上海芯店、上海攬勝、杭州以勒、EAT BOX、上海華屹、成都幫團、上海鑫顓、自動售貨行業網等。據沈哲明介紹,目前,無人店分會已與多地監管部門探討將部分協會自律規範引入地方監管之中。
北京市發改委出台快遞業“12不準”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發布《北京市快遞業價格行為規則》(試行),新規對快遞價格欺詐、壟斷等方麵作出了明確規定。
根據新規,快遞業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企業自主製定,通過市場公平競爭形成價格。同時新規強調了快遞業明碼標價的行為,除了在服務網點、網站等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明碼標價,新規還要求,快遞人員上門服務時應當主動向消費者出示與其經營場所明碼標價內容一致的價目表或價目本等,以便消費者選擇、查詢。
《規則》第十條明確規定,快遞業經營企業不得有下列12種行為:
(一)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務項目和服務價格等內容;
(二)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一經營場所使用兩種不同標價方式;以低價招徠顧客並以高價進行結算的;
(四)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時,相關促銷內容、促銷商品價格附加條件及其他相關限製條件不標示或者含煳標示的;
(五)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時,使用虛假的或者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方式,虛構原價、虛構降價原因、虛假優惠折扣,誘導消費者消費的;
(六)捏造、散步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
(七)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企業或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八)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
(九)具有競爭關係的快遞業經營企業達成、實施價格壟斷協議;
(十)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企業濫用支配地位,排除、限製價格競爭;
(十一)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企業的合法權益;
(十二)其他違反價格法律、法規和規章的違法行為。
順豐與空軍後勤部簽訂戰略合作協議
近日,順豐與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後勤部(以下簡稱空軍後勤部)在京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就空軍後勤軍民融合軍事物流體係建設開展長期合作,並頒發“空軍後勤物流軍民融合戰略合作單位”資質牌。
根據協議,5年內,雙方將在運輸配送、倉儲管理、物資采購、信息融合、科研創新、力量建設、擁軍服務、配套支撐8個方麵23個項目展開深入合作,最終達到後勤物流“成係統、整建製、全覆蓋”融合的目的,真正將軍事物流打造為國民經濟向空軍戰鬥力轉化的紐帶。
據悉,此次戰略合作協議簽約除順豐外,中鐵快運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德邦物流、京東物流和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簽署合作協議並獲頒資質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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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2017-10-26 19: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