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招嫖?还是恋人档?长兴警方迅速出击,4人被拘!
手机微信因其内容丰富功能多,深受用户的喜爱。有智能手机的人,多会安装微信,发信息、晒照片、抢红包、看新闻、转账支付......但也有人看这东西“好使”,就动起了歪脑筋......
10月10日,长兴县公安局情指联勤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雉城街道某宾馆内有人在进行卖淫嫖娼活动。
接到举报后,城东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当场抓获了正在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嫌疑人刘某(女,29岁,湖北人)、刘某某(男,22岁,长兴人)。
民警通过对嫌疑人双方的调查,发现另一名涉嫌嫖娼嫌疑人丁某某(男,25岁,长兴人),并将其传唤到城东派出所。
原来,该起卖淫嫖娼活动都是通过微信进行,且卖淫女和嫖客之间并不是直接联系,民警断定这是一起微信招嫖卖淫的团伙性案件,背后一定还有其他介绍者!
“‘黄赌毒’是社会的毒瘤,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必须坚决打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彻底铲除滋生土壤!”一直以来县局领导高度重视此类警情,获悉此案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情指联勤中心主任叶静立即前往城东派出所指导办案,并要求迅速深挖并查获其他嫌疑人。
通过进一步深挖调查、分析研判,民警确定了另一名涉嫌介绍卖淫嫌疑人的身份,并在网警大队的全力配合下,锁定了嫌疑人的位置,当天晚上,在长兴另一宾馆内当场抓获嫌疑人向某(男,35岁,湖北人)。
卖淫嫌疑人刘某
每次卖淫,刘某先在宾馆开好房并将地点,房号告诉向某,“介绍人”联系好嫖客后,由向某和嫖客确定卖淫地点、时间,嫖客到达后通过现金或微信转账的方式当面付嫖资给刘某。
每次交易完后,“介绍人”从嫖资中抽取40%左右的作为“介绍费”,剩余归向某和刘某所有。“基本上他们的嫖资是400元/次,其中150元归‘介绍人’,一次下来,他们自己拿250元左右。”民警介绍。
转账嫖资
目前,向某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长兴警方刑事拘留,刘某、丁某某和刘某某分别被长兴警方行政拘留13天、3天、2天。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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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17-10-12 19:0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