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集团2015年第一季度反腐通报
案件一、 POP平台某运营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向合作商家索贿。其行为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同时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案件二、 POP平台某运营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向合作商家索贿。其行为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同时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案件三、 POP平台某运营人员,利用其工作职权,为部分商家提供不当业务机会,并私自收受商家礼品及礼品卡,未上交公司而用于个人消费。其行为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二十一条礼品馈赠管理制度,予以辞退处理,并退回不当获利。 案件四、 POP平台某运营人员,利用工作职权,在日常公司资源安排上对与自己关系好的几家店铺倾斜,并多次参加商家宴请,收受商家礼品及礼金。其行为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二十一条礼品馈赠管理制度,予以辞退处理,并退回不当获利。以上相关事件具体解释权归内控合规部所有。
若您有知悉或怀疑京东集团员工有违反《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条款,欢迎您及时向内控合规部举报。内控合规部承诺,会依据《京东集团举报保护制度》对您所提供的信息保密及给予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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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合规部
2015年4月28日
王思聪 若能提供商家举报平台或者窗口,我想京东会更加透明 发表于 2015-4-29 09:58
最后更新:2017-10-19 23: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