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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提醒:“馬雲11億豪宅”造謠者或涉嫌違法

【環球網科技 記者 林迪】今日(9月29日)淩晨,馬雲在個人微博上發文回應“11億豪宅”謠言稱,“天天有這樣豪宅、豪車說是我的,看多了我自己都快信啦……”

近日,自媒體的一篇文章《馬雲11億豪宅首次曝光, 真是豪無人性! 連王健林, 李嘉誠都覺得敬畏》,吸引眾多公眾號轉發,閱讀量輕輕鬆鬆突破10萬+,引來無數網友熱議,一時成為“爆款”文章。然而,這篇文章的內容並不真實。

其實,早在今年6月份,阿裏巴巴官微就對此公開發文“打假”,類似文章其實已經在各媒體、朋友圈流傳多年。並表示,“遺憾的是:越澄清,越無效。”

該文將幾個關鍵詞“馬雲”“豪宅”“人性”連在一起,並極力渲染豪宅的氣派、富貴,將馬雲與11億豪宅編排在一起,更將王健林、李嘉誠等頂級富豪牽扯進來。顯然,該自媒體深諳“標題黨”之道,以此吸引網友的眼球,使謠言得到飛速傳播且“經久不衰”。

為此,環球網科技記者在搜索引擎中輸入“馬雲11億豪宅首次曝光,真是豪無人性! 連王健林,李嘉誠都覺得敬畏”發現,有317篇公眾號文章在列,時間從今年6月一直到現在。記者還發現,不僅是馬雲,中國企業家如馬化騰、劉強東等與“豪宅”作為關鍵詞,也成為眾多自媒體熱捧的文章。

對於此類謠言,據專業人士稱,已涉嫌觸犯我國相關法律。

河北律師事務所米律師對環球網科技表示,該文章作者虛構事實,並在網絡上公開發表,網絡平台沒有盡到盡職調查的責任將文章發表,馬雲作為公眾人物,自媒體平台的行為嚴重侵犯了當事人馬雲的名譽權,如果情形嚴重有可能構成誹謗罪。

經查證,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被認定為“情節嚴重”的,可構成誹謗罪。

在提高自身法律常識的同時,另一方麵,廣大網友要提高自身的網絡素養和媒介素養,在轉發和判斷信息時應該經過多方求證,盡量保證有正規媒體來源和佐證,避免成為“謠言”的幫凶。

最後更新:2017-10-09 00: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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