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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雨桐曬出第一波證據,薛之謙慘遭暴擊!網友:看來難洗白了

薛之謙、高磊鑫“複合狗糧變狗屎”事件,第二波高潮來了。

昨日22點左右,薛之謙前合夥人兼前女友李雨桐曬出雙方關於網店股份占比的合同,送出了自己的第一波證據。

下麵是微博全文:

內容跟昨日的聲明一樣,也是有點多,我們繼續來劃下重點。

1、最早股份占比:薛之謙60%,李雨桐40%(有合同)

2、薛之謙工作變得繁忙,李雨桐全權運營網店,股份占比更改各占50%(口頭協議,無合同)

3、李雨桐打算分手並關閉網店,薛之謙認為會丟麵子。為挽留李雨桐,薛之謙將股份更改為李80%,薛10%,薛表妹5%,薛友人5%(有合同)

4、第三方公司介入合作,薛之謙想拿400萬預付款換自己剩下的10%股份。李雨桐選擇放棄,離開網店。

該合同,黑紙白紙,外加雙方簽名、蓋章,可信度非常高。所以,李雨桐應該沒有說謊。

針對此合同,有粉絲第一時間就提出了疑問:2012年簽的合同,為什麼時間顯示2011年?

李雨桐這樣回應:簽署時間打印錯誤。

可是,粉絲不依不撓:為什麼隻有簽字,沒有按手印?

看到這些懷疑合同的人,我嗤之以鼻。拜托,有點法律常識好嗎,合同不需要非得按手印,簽字就可以生效。至於日期錯誤,也不影響合同法律效應(為什麼不影響,實踐中會具體解決)。

重點!偽造合同是犯法的!光憑這一點,薛之謙都不需要再回應什麼東西,直接就可以報警把她抓去坐牢。

正如李雨桐所說:我相信我和他,誰都不敢偽造這些。

證據有了,粉絲開始慌了。為什麼選擇這時候才曝光這些事情?很多粉絲認為李雨桐是蹭熱度。

我同樣不敢苟同,理由很簡單。

薛之謙在15、16年的時候算是最火的時候,連我那些個從來不看綜藝也很少聽歌的同事都會哼兩句《演員》。而在他最火的時候,她都沒有把這件事說出來,可想而知並不是為了蹭什麼所謂的熱點。

那為什麼選擇這個時候呢,我認為就一個字,恨。

大家先理一下時間節點,9月8號薛之謙與高磊鑫高調宣布複合。數天後,李雨桐爆出薛之謙拿自己的錢墊付給前妻。

這幾天時間裏,李雨桐經曆了怎樣的天人交戰,隻有她自己知道。

或許曆經了不解、困惑、憤怒、愛恨等情緒的煎熬,最終她才選擇發泄出來。

她不是明星,有自己的生活,受了委屈,然後說出來了,僅此而已。

如果薛之謙跟別的女孩好了,李雨桐不會說什麼的。偏偏他選的這個人,是她給了錢的前妻。

這是一種委屈和被欺騙的感覺,可見這件事情給她的打擊和傷害有多大。

以至於我都不忍放這張,薛之謙親吻李雨桐頭頂的照片。

三人的情感、金錢糾葛關係,我們接著來,捋一捋。

我們先假若認定合同確實是真的,那麼自然還有更多證據,比如聊天記錄,轉賬記錄等等。這樣的話,事實不外乎這三種情況:

1、陰謀論:薛之謙、高磊鑫兩人假裝離婚再複合,隻是為了卷走李雨桐的錢。

2、綠帽社:薛之謙類似王寶強的角色,被高磊鑫這個心機女人蒙蔽了。高磊鑫假懷孕之後離婚索要巨額賠償,他傾家蕩產也 心甘情願給錢。在薛之謙再次走紅之後,高磊鑫再次回到他身邊。

3、真愛輪:薛之謙和高磊鑫不管是離婚前,還是現在的複合,都是真愛。中間的一切,包括前女友李雨桐、涉及的錢財都是插曲。

具體是哪一種,你們自己心裏應該有點13數。關鍵點就在於,高磊鑫在裏麵是否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接著我們來看男方的反應,他會選擇護著前妻嗎?

薛之謙目前還沒回應任何東西,想必是在和公關團隊商議方案,但無非就這幾條路:

1、李雨桐說的一切都是假的。這個最難,且不說證據好不好搜集,雙方如果真的撕逼起來,兩邊都不會有任何好處。

2、李雨桐說的是真的,高磊鑫是妖精。這個回應最不會出現,既然薛之謙義無反顧的選擇和高磊鑫複合,就注定他隻能在這條路走到底,如果他回應高磊鑫扮演的角色不光彩,那人設才真的是完全崩了。

3、李雨桐說的是真的,錯的隻是他本人。這應該是最好的回應方式,打感情牌。一方麵描述和李雨桐方合夥、交往過程中的細節,對此抱歉;另一方麵描述和高磊鑫的舊情複燃,並不是因為對方貪圖自己的金錢和名利,完全是真愛;最後,做出聲明,自己沒處理好感情生活,並願意給李雨桐做出補償。

或許薛之謙的公關團隊有更高明的處理辦法,隻是我想不出來了。

不管怎麼樣,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薛之謙作為一個男人,一直躲著肯定不是辦法,他應該早日站出來,阻止事件發酵下去。

請給給李雨桐、高磊鑫一個說法,也給自己和自己的粉絲一個說法。

而這個說法,最好做到讓大家都信服。

正如李雨桐文末所說,這是一個法治的時代,一切拿證據說話吧。

最後更新:2017-10-09 16: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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