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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晗的处境,其实比薛之谦更危险

今年6月份之后,江湖上少了卓伟等人的身影,尽管明星话题依旧火热,但这感觉却像新电影上映之前没了预告片。

诸如8月21日“李枫爆郭敬明性骚扰”、9月12日“李雨桐曝薛之谦婚内出轨”,10月8日“鹿晗公布恋情”,这些话题的走红,已不再有卓伟“周一见”的预热,上来就是案件相关人物直接爆料。

三次事件都戳到了粉丝的“痒点”

上述三次事件从事发到全民热议,基本都在24小时内完成的,为什么观众喜欢这类话题?

如果生活留心就会观察到,越是“禁书”、“禁片儿”就越是有人要挖掘出来先睹为快。比如,不少论坛网友都热衷于探讨未删减版的《色戒》,甚至一帧一帧播放,就是要分辨清男女主角到底有没有进行不可描述事情。

人内心深处总会对禁忌进行反抗,他人的隐私原本就是自己的禁忌,当出事的人还是树大招风的名人,粉丝窥私的欲望就会更强。

于是,狗仔这个行业就应运而生了,他们通过各种手段,甚至不惜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进行追踪、调查,获得第一手的名人隐私,手里有货,自然不愁买家。勒索当事人也好,卖给报纸杂志也行,一条产业链就基本搭建完成。

回到鹿晗三人的事件,虽然没有了狗仔,但是主体依旧围绕隐私进行,并且这些隐私还有一个共同的中心思想:两性关系。

正所谓,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进入青春期后直到暮年,只要荷尔蒙还能让心跳加速,那么理论上来说,内心中关于两性话题的兴趣就不会消失。

当“名人隐私”和“两性关系”合并,双重撩动粉丝的“痒痒肉”,这类话题粉丝们自然是乐意消遣。把名人两性隐私看做是一件商品的话,也可以说这件商品戳中了消费者的“痛点”。

粉丝的关注角度不同,造成的影响也不同

因郭敬明事件有同性恋或双性恋的嫌疑,一时难以厘清,暂且不提。

拿薛之谦和鹿晗事件来说,虽然中心思想相似,两个人也都接过很多代言广告,但是二者吸引粉丝的方式、商业模式却并不相同。

在粉丝看来,薛之谦除了可以是演员、段子手、导演、商业公司老板,还可以是别人的前夫、丈夫……

鹿晗是什么?只是鹿晗。

薛之谦的卖点,可以是他的歌曲、电影、段子、餐馆、服装;附加值是他的重情(曾经的人设)、幽默……

而鹿晗的卖点,也只是鹿晗。

薛之谦线下餐饮、服装等实体产业以及拍电影等业务,可以理解为线上流量的导流变现;但毕竟粉丝花钱购买的是薛之谦的音乐、电影、段子等内容以及衍生品的体验。

薛之谦是要通过个人的市场价值撬动一定的社会名气之后,将线上名气滚雪球式增长,然后向线下导流,扎根不同行业,就算一方失利,比如此次婚内出轨,但因为不同行业粉丝关注点不同,还是有望保住大局不败。

在商业活动中,薛之谦和粉丝,基本还算是企业和消费者的关系。

关于鹿晗,可以看一组公开数据:2014年,鹿晗的一条微博以突破一千万条评论,创下吉尼斯世界纪录,一年后该条微博评论竟超过一亿。

鹿晗是从韩国SM娱乐公司走出来的,而SM在制造偶像、粉丝经营方面的才能是有目共睹的,东方神起、少女时代、EXO就是其经营的产物,鹿晗是一个比较成功的偶像产品。

粉丝根本不计较鹿晗演艺水平,也不在意他演的电影、唱的歌能否获得专业人士认可或者达到合格水平。毕竟,偶像鹿晗才是真正的产品,至于歌、电影都和鹿晗的衣服鞋子产不多,都是附庸。

偶像跟其他产品不同,其他产品是可以分享的,偶像是不能分享的。因此也就有鹿晗公布恋情之后,4000万粉丝相继失恋的说法,鹿晗是共同看到的那一个,但在每一个粉丝内心他是唯一的。

而作为产品的核心——鹿晗本人,就需要保证偶像形象不能变质,不能有丑闻、不能有坏脾气、不能被私人占有。

只要鹿晗依旧貌美如花,就能够满足粉丝的意淫需求,那么鹿晗依旧能够在下一部电影中获得过亿的片酬。

然而,鹿晗公布恋情了。

近年鹿晗已经做了数十家公司的产品代言广告,2B的商业模式看起来很稳固。粉丝的去留、自杀与否似乎都不会影响鹿晗的收入。

然而长此以往,薛之谦的商业模式像一棵枝叶繁多的大树,断了一条根,虽然危险但不致命,就算成为过气的公众人物,还可以做商人、导演……

与薛之谦不同,偶像产品鹿晗的商业模式像一个白瓷花瓶,用锤子打破了一条缝之后,虽然漏水短时间内还可以使用,但如果不进行修补,裂缝迟早会变大,变成一地碎渣。

而偶像鹿晗商品失利后,则急需要进行修补或者另辟业务线,及时补住裂缝,抓住流失的粉丝。因此,相比于薛之谦,鹿晗处境更加危险。

最后更新:2017-10-12 15: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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