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涵杨乐乐被骗近800万,最多的她被骗了4个亿!给金融小白安利金融常识
近两日,
#汪涵杨乐乐被骗近800万#
一度登上微博热搜,
被骗了788万元!
竟还是被闺蜜骗……
杨乐乐与汪涵
9月19日,新三板挂牌企业贵之步被方正证券曝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的郑靖因涉嫌合同诈骗案被汪涵妻子杨乐乐告上法院,现已被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区分局立案侦查。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2015年5月,汪杨乐乐与闺蜜郑靖签订了贵之步的《出资认购协议》,约定杨乐乐出资788万购买贵之步131.3333万股股份。杨乐乐付款后,贵之步于2015年5月15日向杨乐乐出具收据确认已收款。
但截至2017年1月份,郑靖仍未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期间,杨乐乐曾多次要求退还该788万元均被各种理由拒绝。这可不就是变相诈骗好闺蜜的钱财吗?
有专业人士抽丝剥茧简单粗暴地解释了一下……
原想从中学习一点“防骗手段”的我,
摸了摸口袋里的80块钱,还在!
心里顿时踏实了……
此前,杨乐乐与郑靖可是私交甚笃,堪称“中国好闺蜜”。
郑靖
郑靖发起的活动,杨乐乐必站台支持。甚至在《贵之步发起爱心夏令营 情暖湘西留守儿童》一文中有这样的报道:
“刚为汪涵生下爱子‘小沐沐’的湖南卫视主持人杨乐乐看见了这张照片,随即联系了自己的闺蜜——贵之步董事长郑靖,并期待共同关爱这些留守儿童。”
杨乐乐支持郑靖
此外,据相关人士爆料,郑靖不单单身陷杨乐乐一起诉讼。截止18日,一共涉及4起,都是与欠债未还和股权转让纠纷有关。
了解事情经过后,
小编不禁发出了和网友们一样的感慨:
知人知面不知心!
防火防盗防闺蜜……
还有一些网友看到这则新闻的反应也是……
根据目前披露的情况,这位着名主持人杨乐乐的“闺蜜”郑靖涉及多起民事诉讼和一项刑事控告,其中杨乐乐与郑靖的股权转让纠纷与郑靖涉嫌“合同诈骗”的刑事控告应该是一个法律事实,所以根据“现刑后民”的原则,一般情况民事案件的审理会中止,等待刑事案件的结果后再做处理。
如果刑事罪名成立,则杨乐乐被骗的800余万元会有公安机关通过追赃程序追索。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按照现行的司法实践,五十万即可认定数额特别巨大,郑靖涉及数额有800多万,一旦罪名成立就可能面临十年以上的刑罚处罚。
当然罪名是否成立要看证据说话,目前不宜作出任何结论。如果刑事罪名不成立,那么杨乐乐和郑靖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就要看具体当初签订的合同和证据反应的要件事实来说话了,最后由法院来裁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提醒
股权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权益,有财产性权益,比如分红权、股权转让、股权继承等权益,也有人身性权益,比如投票权、选择管理者权、提议召开股东会权益(当然这需要表决权十分一以上的股东)等等。
同时提醒大家不是任何公司的股权都可以任意转让。
如果是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总结来说,就是公司章程没有特殊约定,内部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没有限制,如果对外转让股权,内部股东同等条件具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所以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大家一定要关注转让人是否为公司高管及法人,对于他们的股份限售情况要做一个了解。还有就是股权不是收购即获得收益,有限公司股权无法正常流通,要看公司的业绩是否有分红,股份有限公司要看公司是否上市,可否在二级市场流通等等。
投资需谨慎,术业有专攻!
专业领域的投资,
尤其是股权投资必须找专业人士帮助。
其实,
杨乐乐已经不是第一个被诈骗的明星了,
纵观娱乐圈,
这上当受骗的明星可不在少数啊……
王宝强
一说被骗,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们宝宝。
去年八月中旬,宝强深夜发微博,指出妻子马蓉和经纪人宋喆有不正当关系,而且宋喆还挪用了宝强的财产,真的是全民心疼王宝强。
马蓉后来还一脸春风得意的办理离婚财产分割的手续。
现在坏人得到了该有的结果,宋喆因涉嫌职务侵占,被捕入狱。
而马蓉这边竟然厚颜无耻的拒绝离婚,称和宝强还有感情,让人感叹世界上居然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孟广美
被前男友骗的倾家荡产,一度靠租房度日。
据悉,当年她与意大利前男友认识 11年,恋爱五年,恋爱期间她和男友合伙做投资,孟广美更是把本人的全部身家和妈妈、弟弟累计4个多亿交给了男友。不料男友是个骗子,包括从孟广美的 4亿在内,涉嫌诈骗的金额一共高达15亿人民币之多。当年可谓惊动了整个娱乐圈。
孟广美和前男友
张曼玉
作为一代女神的张曼玉也有被骗的经历。
1993年,娱乐圈传出张曼玉与房地产商朱学祺墨西哥秘密结婚的消息。也许真应了那句“恋爱中的女人最愚蠢”,张曼玉被爱蒙蔽双眼,因信任朱学祺,委托其代为投资,结果被骗了上千万港元,两人的恋情也随之画上了句号。
张曼玉
成龙
2009年,成龙通过中间人成功转让了一台2008年型号的宾利跑车,中间人代为接洽买家,并最终以300万价钱成交。
但是中间人完成交易且收到钱后,便与成龙玩起了捉迷藏,Duang的一下就不见了。
虽然后来派了助手到警察局备案,但最终仍没拿回卖车的300万块钱。
虽然受骗但成龙不觉得丢了面子,“我很幸运,因为我很容易信人,还被别人骗地、骗厂。我不适宜做生意,只适宜拍戏。”成龙还说每一个人都会被人欺骗,像杨受成及李嘉诚都试过。他自己向来重感情,容易相信别人,被骗多次也不会变聪明:“我照给人骗,给人骗证明我挣得多。”
如果说以上的明星被身边熟人欺骗而损失钱财,
也只能说明自己识人不清。
但是如果利用明星爱做公益的心去诈骗,
那就非常过分了!
李小璐
去年3月李小璐 在微博发文疑似遭遇网络诈骗。此前有网友称自己宝宝患病,并借此骗取李小璐等网友的爱心善款。
随后有网友留言指出原博中孩子患病是事实,但孩子父母却另有其人,该网友有诈骗之嫌。孩子真正的母亲也发微博称建议李小璐等被骗的网友报警。可骗子删除发布的微博后杳无音讯。
李小璐微博发布骗子信息
发现被骗的李小璐随即也在微博写道:“天啊,怎么办?我被骗了,钱都转了, 重点是你为什么拿孩子来骗我的感情。”
李小璐删除微博并道歉
盘点完后,
小编觉得明星也是普通人,
也会轻信他人,也会上当受骗……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特别是一些“熟人”向你借钱或者怂恿你合作投资,
要多留一个心眼。
而对于一些网络众筹捐助的信息,
捐赠前一定详细了解捐助对象情况!
如若发现对方有诈骗行为,一定要火速报警!
来源 | 新浪娱乐、新浪微博、东方头条、潇湘时报、律师来了等综合
编辑 | 袁筱
声明 | 本文部分图片、文字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最后更新:2017-10-08 16:29:23
上一篇:
娱乐圈最爱老婆的五大男星,靳东第五,汪涵第四,第一服气!
下一篇:
这得多少桶酸菜面啊!汪涵老婆杨乐乐被闺蜜骗近800万,不过她还不是最惨的……
汪涵介绍潘粤明,却遭沈梦辰抢话宣传新电影,汪涵直接怼她毫不留情
韩雪怒喷携程,没想到恰到好处,亲子园事件再次发酵!
周星驰成为票房冠军喜剧之王的秘诀只有两个字,却被讽刺人品差贪财
马云一出手网宿科技遭遇5年来大溃败 高管掀起减持比赛
马云越南煲鸡汤;搜狗昨晚纽交所上市;携程给家长两周带薪假
谢娜张杰深夜与友人聚会,娜姐孕期未改爱玩天性,准妈妈过渡期太过煎熬
与金马奖影后搭戏 吴昕评价他“有一颗老人的心” 如今终于火了
除了高晓松这些明星也晒早餐,吴昕爷们陈赫接地气最后一位才叫奢侈
谢娜怀孕3个月出门逛街,网友:和贾玲有的一拼!
就在刚才,马云哽咽了,今年这个双十一,估计他的梦想要破灭了,但叶县人民沸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