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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潮之巔節選
1、摩爾定理(Moore’sLaw):是由英特爾創始人之一戈登·摩爾提出來的。其內容為:集成電路上可容納的電晶體數目,約每隔24個月便會增加一倍;經常被引用的“18個月”是由英特爾首席執行官David
House所說:預計18個月會將芯片的性能提高一倍(即更多的晶體管使其更快)。
2、安迪-比爾定理(AndyandBill’sLaw)
3、反摩爾定理(ReverseMoore’sLaw):Google(穀歌)的CEO埃裏克.施密特在一次采訪中指出,如果你反過來看摩爾定理,一個IT公司如果今天和十八個月前賣掉同樣多的、同樣的產品,它的營業額就要降一半。IT界把它稱為反摩爾定理。反摩爾定理對於所有的IT公司來講,都是非常可悲的,因為一個IT公司花了同樣的勞動,卻隻得到以前一半的收入。反摩爾定理逼著所有的硬件設備公司必須趕上摩爾定理規定的更新速度。
4、70-20-10律:當某個領域發展成熟後(而不是群雄爭霸時期),一般在全球容不下三個以上的主要競爭者。這個行業一定有一個老大,它是這個行業的主導者。毫無疑問,它雖然想順順當當地統領好整個行業,但是,它一定會遇到一兩個主要的挑戰者,也就是老二(也許還有一個老三)。剩下來的是一大群小商家。老大是這個領域的主導者,不僅占據著超過一半,通常是百分之六七十的市場,並且製定了這個領域的遊戲規則。老二有自己穩定的百分之二三十的市場份額,有時也會挑戰老大並給老大一些顏色看看,但是總的來講是受老大欺負的時間多。剩下的一大群小商家 雖然多,但是卻隻能占到百分之十甚至更少的市場,它們基本上唯老大馬首是瞻。老大總是密切注視著老二,並時不時地打壓它,防止它做大。老大和老二通常都不會太在意剩下的小企業,這樣就讓這一群小的企業能有掙一些小錢的地方。這裏麵的百分比數字70、20和10是我加的,因為信息產業大公司之間的市場份額大抵如此。
5、諾威格定理: Google研究院主任、美國計算機協會(ACM)資深會員(Fellow,中文有些地方翻譯成會士)、人工智能專家彼得·諾威格博士(PeterNorvig)講,當一個公司的市場占有率超過50%後,就無法再使市場占有率翻番了。這幾乎是任何人都懂的大白話,但是卻道出了許多跨國公司興衰的根源。
6、基因決定定理:一個公司進入成熟期以後,很難在新的領域獲得成功。最後的結論是,一個在某個領域特別成功的大公司一定已經被優化得非常適應這個市場,它的文化、做事方式、商業模式、市場定位等等已經非常適應,甚至過分適應自己傳統的市場。這使得該公司獲得成功的內在因素會漸漸地、深深地植入該公司,可以講是這個公司的基因。當這個公司在海外發展分公司時,它首先會將這基因帶到新的地方,克隆出一個新的公司。微軟在中國的分公司一定還是微軟的風格,中國的穀歌一定繼承了Google的文化。同時,它們又都像美國公司,而不是日本公司。類似地,當這個公司開拓新領域時,它也會按照自己的基因克隆出一個新的部門。遺憾的是,適應現有市場的基因未必適合一個新的市場。
當一個公司還沒有占到市場的50%,並且在高速發展時,它不會涉及到轉型的問題。一個非常成功的跨國企業需要轉型時,都是在它的發展非常成熟以後,就好比人到了中年。這時,一個公司和一個人一樣,改變起來是非常困難的。尤其當它涉足一個過去它不熟悉的領域,就好比一個已經養尊處優的四十歲的人重新走入課堂去和一群二十歲的年輕人一起從頭開始讀書,學習起來比沒有負擔的年輕公司要難得多。更何況,年輕的公司沒有退路隻有向前進,而成熟的公司總有它傳統的業務可以依賴,一旦遇到問題就可能退縮。
2、安迪-比爾定理(AndyandBill’sLaw)
3、反摩爾定理(ReverseMoore’sLaw):Google(穀歌)的CEO埃裏克.施密特在一次采訪中指出,如果你反過來看摩爾定理,一個IT公司如果今天和十八個月前賣掉同樣多的、同樣的產品,它的營業額就要降一半。IT界把它稱為反摩爾定理。反摩爾定理對於所有的IT公司來講,都是非常可悲的,因為一個IT公司花了同樣的勞動,卻隻得到以前一半的收入。反摩爾定理逼著所有的硬件設備公司必須趕上摩爾定理規定的更新速度。
4、70-20-10律:當某個領域發展成熟後(而不是群雄爭霸時期),一般在全球容不下三個以上的主要競爭者。這個行業一定有一個老大,它是這個行業的主導者。毫無疑問,它雖然想順順當當地統領好整個行業,但是,它一定會遇到一兩個主要的挑戰者,也就是老二(也許還有一個老三)。剩下來的是一大群小商家。老大是這個領域的主導者,不僅占據著超過一半,通常是百分之六七十的市場,並且製定了這個領域的遊戲規則。老二有自己穩定的百分之二三十的市場份額,有時也會挑戰老大並給老大一些顏色看看,但是總的來講是受老大欺負的時間多。剩下的一大群小商家 雖然多,但是卻隻能占到百分之十甚至更少的市場,它們基本上唯老大馬首是瞻。老大總是密切注視著老二,並時不時地打壓它,防止它做大。老大和老二通常都不會太在意剩下的小企業,這樣就讓這一群小的企業能有掙一些小錢的地方。這裏麵的百分比數字70、20和10是我加的,因為信息產業大公司之間的市場份額大抵如此。
5、諾威格定理: Google研究院主任、美國計算機協會(ACM)資深會員(Fellow,中文有些地方翻譯成會士)、人工智能專家彼得·諾威格博士(PeterNorvig)講,當一個公司的市場占有率超過50%後,就無法再使市場占有率翻番了。這幾乎是任何人都懂的大白話,但是卻道出了許多跨國公司興衰的根源。
6、基因決定定理:一個公司進入成熟期以後,很難在新的領域獲得成功。最後的結論是,一個在某個領域特別成功的大公司一定已經被優化得非常適應這個市場,它的文化、做事方式、商業模式、市場定位等等已經非常適應,甚至過分適應自己傳統的市場。這使得該公司獲得成功的內在因素會漸漸地、深深地植入該公司,可以講是這個公司的基因。當這個公司在海外發展分公司時,它首先會將這基因帶到新的地方,克隆出一個新的公司。微軟在中國的分公司一定還是微軟的風格,中國的穀歌一定繼承了Google的文化。同時,它們又都像美國公司,而不是日本公司。類似地,當這個公司開拓新領域時,它也會按照自己的基因克隆出一個新的部門。遺憾的是,適應現有市場的基因未必適合一個新的市場。
當一個公司還沒有占到市場的50%,並且在高速發展時,它不會涉及到轉型的問題。一個非常成功的跨國企業需要轉型時,都是在它的發展非常成熟以後,就好比人到了中年。這時,一個公司和一個人一樣,改變起來是非常困難的。尤其當它涉足一個過去它不熟悉的領域,就好比一個已經養尊處優的四十歲的人重新走入課堂去和一群二十歲的年輕人一起從頭開始讀書,學習起來比沒有負擔的年輕公司要難得多。更何況,年輕的公司沒有退路隻有向前進,而成熟的公司總有它傳統的業務可以依賴,一旦遇到問題就可能退縮。
7、雖然目前華為的市場占有率按營業額計算隻有思科的四分之一,但是前途不可限量。這不僅因為華為以比思科更快的速度發展,更重要的是華為將思科拖入了“中國製造”效應的陰影中,這是後者極不願意的。我們在以後會專門討論“中國製造”的效應。它基本的影響是,當一個原本隻能在美歐生產的產品,經過一段時間則可以過渡到日本和韓國,進而落腳於中國。美歐公司能賺錢的時間隻有從美國到中國這段時間差,以前這段時間可以長達數十年,現在隻有幾年。一旦一項產品可以由中國製造,那麼它的利潤空間就會薄到讓美歐公司退出市場。現在,思科和華為的競爭就是在這種陰影籠罩下。因為華為已經可以生產和思科匹敵但是價格便宜許多的低端網絡設備,因此,思科相應產品的利潤已經被華為封頂。思科內部存在一個和IBM類似的問題,一些部門雖然毛利率相比整個行業並不低,但是扣除研發、市場和管理等費用,就成為虧損部門。在華爾街的壓力下,它不得不放棄這些低利潤的產品。當然,思科在高端產品和新產品上的優勢是華為短期內無法相比的,但是,如果一個公司隻剩下高端產品,那麼它就在也不能成為全行業的壟斷者。
中國製造似乎成為了一個時髦的詞,因為中國為世界生產從玩具、服裝到家電等各種消費品,甚至包括Burberry和Armani在內的奢侈品。但是,這裏我想講的亞洲製造並不是指歐美在亞洲進行外包加工(比如台灣的郭台銘),而是指像亞洲人自己的公司在一些產業上徹底替代歐美公司,比如豐田、本田代替通用汽車和福特,聯想替代IBM等等。很不幸,惠普是亞洲衝擊的犧牲者。
8、資金周轉:(Turnover of Capital):是指企業的資金,在購進商品時由貨幣形態轉化為商品形態;隨著商品的銷售,購買商品時所墊支的貨款得以收回,企業的資金又從商品形態回歸為貨幣形態;企業資金的這種存在形態的轉換和回歸,隨著商品流轉的不斷進行,而周轉複始、延續不斷的循環過程。
資本家獲得的剩餘價值,相當於工人在生產過程中無償勞動,或表現為資本家的利潤、利息和租金(財產收入)。
惠普的問題是資金周轉不夠快。Dell的資金一年大約可以周轉兩次以上,而惠普隻有一次。也就是說,即使Dell的利潤率隻有惠普的一半,它也可以獲得和後者相同的利潤。這樣,Dell計算機降價的空間就很大,很容易占領市場。顯然收購康柏並不能解決這個問題。
9、華爾街總是期望上市公司不斷創造營收的奇跡。為了獲得進一步增長,在壟斷了播放器市場後,2003年蘋果開始尋求在高額利潤的音樂市場上分一杯羹。世界上整個音樂市場當時被五家大的唱片公司百代(EMI)、環球(Universal)包括下屬的寶麗金、華納兄弟(WarnerBrothers)、Sony和BMG壟斷。後兩家今天已經合並。這五家基本上各自簽約不同的藝術家、各賣各的音樂,共同維持著一個高利潤的市場。大部分聽眾可能都有一個體驗,就是每個人可能隻喜歡一張唱片中的一兩首曲子而不是全部,但是,買CD時必須整張CD一起買。蘋果建議唱片公司和它一起開發音樂付費下載市場,把一個專輯拆成一首首的曲子來賣,這樣聽眾可以隻選擇自己喜歡的來下載。這個主意當然很好,問題是唱片公司和蘋果如何分成,當然誰都想多得一些。喬布斯是個非常優秀的談判高手,他把在價格上最強硬的Sony放在最後,他和其它四家公司共同達成了協議,Sony隻好就範,否則就永遠被隔離在廣大的iPod用戶群以外。(這樣談判順序)
最後更新:2017-04-03 12:5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