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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重點做好實施電能替代等四項工作

據發改委9月26日消息,為貫徹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關部署,促進供給側與需求側相互配合、協調推進,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於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做好新形勢下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新的形勢下,電力需求側管理除繼續做好電力電量節約,促進節能減排工作以外,各有關單位應堅持問題導向,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進電力體製改革。細化落實優先購電製度,結合有序用電工作基礎,進一步研究細化改革推進中優先購電用戶的類別和保障方式,實現市場推進和保障民生兩促進、兩不誤;探索市場機製建設,總結需求響應試點經驗,及時向全國推廣,進一步完善需求響應工作中的市場化機製,為電力市場建設積累經驗。

二是實施電能替代。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在需求側領域合理實施電能替代,促進大氣汙染治理,擴大電力消費市場,拓展新的經濟增長點。要不斷創新電能替代領域、替代方法和替代內容,進一步擴大電能替代範圍和實施規模。

三是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加強消費與生產的協同互動,從需求側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的有效消納利用,推進能源綠色轉型與溫室氣體減排。

四是提高智能用電水平。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要通過信息和通信技術與用電技術的融合,推動用電技術進步、效率提升和組織變革,創新用電管理模式,培育電能服務新業態,提升電力需求側管理智能化水平。

最後更新:2017-09-26 20: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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