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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樓市限售政策升級:二套及以上住房滿兩年方可轉讓!
9月22日晚,從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網站獲悉,為了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再發新政:執行限售!須取得不動產證滿兩年後方可轉讓!本次政策是在2017年5月26日“限售”政策上的再次強化,之前是第三套及以上住房限售,現在則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限售。此外,還再次明確了未取得銷售許可,不可收取任何費用。原文如下: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合理引導住房需求,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研究,在認真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南房〔2017〕409號)基礎上,現就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限製現房轉讓管理。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在南寧市區(不含武鳴區)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兩年後方可轉讓。
二、嚴格商品房銷售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預售許可,對外銷售商品房時,在未與購房人就預售許可範圍內具體房號達成購房協議前,不得收取購房人任何費用。違反上述規定的,責令限期整改,並暫停辦理該項目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
特此通知
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2017年9月22日
(原標題:南寧樓市限售政策升級:二套及以上住房滿兩年方可轉讓!)
最後更新:2017-09-23 0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