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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發7封監管函 3封與減持有關
2017年9月22日-9月28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共對7宗違規行為發出監管函,5宗涉及信息披露違規、1宗涉及減持違規、1宗涉及買賣股票違規,其中,3宗與減持有關。同期,深交所發出半年報問詢函3份、重組問詢函4份、關注函5份、其他函件43份。
5宗涉及信息披露違規:一是浙江萬馬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萬馬集團減持公司股份達到5%時未按規定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二是金財互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及時披露政府補助事項;三是珠海歐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歐科微航天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權對外轉讓,該事項預計對公司2017年下半年淨利潤產生較大影響,公司未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四是陝西堅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報告中財務報告存在重大差錯;五是常州強力電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為全資子公司常州強力先端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擔保,擔保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30%,公司未按規定履行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程序,也未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1宗涉及減持違規:北京神州綠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東Investor AB Limited公司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而該減持行為距離減持計劃披露日未滿15個交易日,與之前披露的減持計劃不一致。
1宗涉及買賣股票違規:史丹利農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古榮彬買賣公司股票行為構成短線交易且未按規定預先披露減持計劃。
另外,9月25日-9月29日期間,深交所共對35起證券異常交易行為進行調查,涉及盤中拉抬股價、盤中打壓股價、開盤虛假申報、對倒對敲交易等異常交易情形,並及時采取了監管措施。共對22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核查,並上報證監會10起涉嫌違法違規案件線索。
(原標題:深交所發7封監管函 3封與減持有關)
最後更新:2017-09-30 04:3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