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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龍股份:因被追訴前主動交代單位行賄行為免被起訴 明起複牌

錦龍股份(000712)6月11日晚間公告,6月9日公司領取了《不起訴決定書》,針對原法定代表人、原董事長楊誌茂為使公司在收購東莞證券股權事項中得到關照和幫助,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6411萬元一事,廣西檢察院南寧鐵路運輸分院認為,公司具有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單位行賄行為的情節,根據相關規定決定不起訴公司。公告同時稱,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經營穩定,運作正常。公司股票將於12日複牌。

最後更新:2017-06-18 01: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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