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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創業公司債逐步邁入常規化發行

從相關人士處獲悉,今年4月底證監會公布的《中國證監會關於開展創新創業公司債券試點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有望於近期正式發布,創新創業公司債有望步入常規發行。《指導意見》將明確創新創業公司債的發行主體、遵循法規、配套機製及允許非公開發行的創新創業債設置轉股條款。

根據《指導意見》,創新創業債屬於公司債券的一個子類別,是指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公司、創業投資公司發行,且募集資金用於創新創業項目的公司債券,應當遵循《證券法》、《公司法》、《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和其他相關法律。

2016年3月,上交所首次掛牌轉讓3單創新創業公司債,拉開創新創業公司債序幕。今年2月份,首單創投公司發行的創新創業公司債正式申報。

“我們正在積極配合證監會製定針對創新創業公司債發行的配套措施,以及創投公司創新創業公司債的具體的發行條件、資金用途等。目前,創投公司申請發行創新創業公司債要求規定比照今年2月份發行的天圖債執行。”上交所有關人士表示。

自2016年試水以來,截至2017年6月,上交所創新創業公司債共發行9單,已發行金額13.52億元;已受理12單,擬發行金額31.68億元。

據了解,發行成本過高仍是企業對創新創業公司債缺乏積極性的主要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即將公布的《指導意見》中提到,將允許非公開發行的創新創業債設置轉股條款,滿足多元化的投資需求。

“上市公司發公司債的類別裏有可轉債,投資者可將債權轉成股權,這大幅降低了債券成本,對於私募轉股條款的創新創業公司債也是一樣。”上述人士表示,目前已經在準備推出首個內嵌私募債條款的創新創業公司債,允許具備發行資格的企業以私募發行形式內嵌可轉債條款,未來能夠轉換成發行企業的股權或股份。

最後更新:2017-06-28 21: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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