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
iPhone_iPad_Mac_手機_平板_蘋果apple
央行回應現金貸:所有金融業務都要納入監管
隨著“趣店事件”的持續發酵,有消息稱,對於“現金貸”的監管政策或將於近期頒布。
據媒體報道,10月28日,央行金融市場司司長紀誌宏在“2017中國互聯網金融論壇”上表示,近期,部分媒體報道,現金貸規模擴張迅勐,發展有待規範。輿論質疑其經營模式,唿籲將其納入監管。為防範化解相關風險,央行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目前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下一步,專項整治工作將以防範係統性金融風險為底線,完善法律法規框架,創新監管方法,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實施穿透式監管,貫徹落實好所有金融業務都要納入監管的基本要求。
現金貸業務正麵臨“強監管”。今年4月10日,銀監會正式發布《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持續推進網絡借貸平台(P2P)風險專項整治。嚴格執行《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和備案登記、資金存管等配套製度,按照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穩妥推進分類處置工作,督促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加強整改,適時采取關、停、並、轉等措施。重點做好校園網貸的清理整頓工作。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將不具備還款能力的借款人納入營銷範圍,禁止向未滿18歲的在校大學生提供網貸服務,不得進行虛假欺詐宣傳和銷售,不得通過各種方式變相發放高利貸。
做好“現金貸”業務活動的清理整頓工作。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依法合規開展業務,確保出借人資金來源合法,禁止欺詐、虛假宣傳。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有關規定,不得違法高利放貸及暴力催收。
今年8月,上海市黃浦區金融辦整治辦向24家互金企業宣講了國家互聯網金融整治規定,除了再次重申互金企業必須實現“雙降”承諾外,黃浦區還在全國首次對現金貸利率封頂,要求不得超過36%。不得收取砍頭息,服務費不能在本金中扣除。此外,整治辦還重申P2P不得開展校園貸業務,否則不予備案。上海浦東新區金融局也在同一時間下發了類似文件,要求互金平台切實履行“雙降”承諾,否則不予備案。
(原標題:央行回應現金貸:所有金融業務都要納入監管)
最後更新:2017-10-28 11: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