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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一天五道監管函!五險企遭6個月禁閉 關聯方海航杉杉在列

6個月內禁止關聯交易、將處置違規股權……保監會用一天五張監管函證明,公司治理監管絕不僅是口頭說說而已。

今年初,保監會就動用36個保監局監管資源,對全部中外資保險公司法人機構“全覆蓋”地開展公司治理現場評估。完成對保險公司摸底打分後,現在真正的處罰來了。

五家壽險6個月內禁止關聯交易

11日下午,陽光人壽、上海人壽、珠江人壽、君康人壽、渤海人壽等五家公司被保監會下發監管函,直指其在“三會一層”運作,關聯交易、合規與內控管理、內部審計、考核激勵等方麵存在問題。

自監管函下發之日起六個月內,五家公司均被禁止直接或間接與關聯方開展相關交易,包括禁止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財務資助,除存量關聯交易的終止行為(如到期、贖回、轉讓等)以外,禁止開展資金運用類關聯交易(包括現有金融產品的續期,以及已經簽署協議但未實際支付的交易)。

例如,渤海人壽被禁止與海航集團及其關聯方開展上述交易,君康人壽被禁止與遼寧忠旺、杉杉控股及其關聯方開展關聯交易。6個月之後就高枕無憂了嗎?還有3個月觀察期。觀察期內,保監會將對此項監管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視情況采取後續監管措施。

券商中國記者梳理,在現場評估檢查的問題中,五大公司均存在關聯交易管理不規範問題。涵蓋資金運用關聯交易比例不合規、關聯方檔案不完整、關聯交易管理不規範、關聯交易未識別未報告、重大關聯交易未識別未報告、關聯交易未報告等多個方麵。

監管函顯示,觀察期內,保監會將對此項監管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視情況采取後續監管措施。

渤海人壽:

股權質押管理不規範,股東大會無董事簽名

渤海人壽“十大問題”涵蓋股東股權、股東大會運作、董事會運作、監事會運作、經營管理層運作、關聯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發展規劃、內部審計以及考核激勵等方麵。

根據監管函, 2016年,渤海人壽股東渤海金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利迪經貿有限公司、寧波君安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國華榮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辦理股權質押,萊福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辦理股權質押和解質押未書麵通知渤海人數。渤海人壽未就上述股權質押和解質押向保監會報告,股東名冊上無上述質押和解質押信息記載。

股東大會運作管理亦存在會議通知遲滯和記錄不規範問題。渤海人壽2016年第一次股東大會,未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渤海人壽2016年三次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均無會議主持人和出席會議董事簽名。

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管理方麵,渤海人壽於2016年12月29日向保監會報告臨時財務負責人、臨時合規負責人,截至2017年3月底,任職期限已超過三個月。違反了《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規定。

陽光人壽、上海人壽、珠江人壽:

董事會運作不規範、內控管理問題

三家公司均存在公司治理運作和內控管理問題,包括董事會運作不規範,內部審計不到位等。

陽光人壽公司公司章程不完備,關鍵崗位人員缺位,未設立董事會秘書崗位,信息披露亦不及時不全麵,披露的公司治理概要缺失高級管理人員履職情況相關內容。

上海人壽獨立董事製度缺失,未單獨建立獨立董事考核評價機製,在高級管理人員免職後亦未按時報備。2016年3月26日,上海人壽董事會形成免去董事會秘書職務的決議,2016年4月19日向保監會報告,違反了《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第三十三條規定。

珠江人壽缺少高級管理人員選任製度,董事會成員及審計委員會成員中缺乏法律方麵的專業人士,獨立董事占比不足,公司目前有董事九名,獨立董事二名,獨立董事占比未達到董事會三分之一以上。

公司治理一直是保險業監管核心問題之一,股東代持、大股東一家獨大等行業亂象的存在,均與“三會一層”未發揮實效、公司內部管控不到位有關。對於檢查中存在的問題,保監會除了禁止相關公司6個月內開展關聯交易,還提出以下要求:

一、公司應當高度重視公司治理評估發現的問題,在接到監管函後立即實施整改工作,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專項工作組,製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應當明確具體時間和措施,確保將每一項問題的整改工作落實到具體部門和責任人。

二、公司應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公司內控製度的有關要求,按照整改方案,對評估發現的問題逐項整改,形成整改報告,並於2017年11月30日前書麵報至保監會。已經整改完成的,列明整改完成時間及具體措施;尚未完成的,列明整改時限及具體方案。

三、公司應當以此次評估和整改為契機,加強對公司治理相關監管規定的學習,牢固樹立依法合規意識,全麵查找公司在“三會一層”運作、內部控製、關聯交易等方麵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製度,規範運作,加強問責,有效防範風險。

保監會將跟蹤檢查公司的整改情況,並視情況采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君康人壽:

股東代持、關鍵崗位空缺、關聯交易不規範

君康人壽和渤海人壽在此次現場檢查中問題最多,均涉“十宗罪”。

其中,君康人壽主要涉及股東股權、公司章程、股東大會運作、董事會運作、監事會運作、關聯交易管理、信息披露及報告、發展規劃、內部審計以及考核激勵等個方麵。

最突出的問題之一是存在股權代持情形。保監會現場評估發現,君康人壽股東福建偉傑投資有限公司代替股東福州天策實業有限公司持有君康人壽股權,持股比例為3.2%。下一步保監會將依法對其違規股權進行處置。

君康人壽還存在董事會關鍵崗位人員也存在未完全履職或空缺,董事、監事問責機製及盡職考核評價製度缺失等問題。例如,前董事長於2016年9月9日提出辭職申請,2017年3月9日第四屆董事會第9次會議通過。2016年11月1日至評估檢查日召開董事會9次,其中7次前董事長未參加,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會議。君康人壽自2016年9月19日至評估檢查日,董事會秘書一職實際空缺。

君康人壽表示,此次檢查主要針對公司過往的治理情況,在忠旺成為君康的股東以後,已經對這些問題進行了全麵的梳理和糾正,這些問題均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公司的治理水平、業務運營也都實現了大幅的提升。公司會積極配合監管部門的有關要求,繼續提升公司整體管製水平。

(原標題:保監會一天五道監管函!五險企遭6個月“禁閉”,關聯方海航杉杉在列)

最後更新:2017-10-12 07: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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