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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交易潛藏風險湧動 互金協會連發兩次警示
去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將代幣發行融資定性為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然而,在ICO暴利及玩幣者暴富心理的驅使下,變相ICO出現,交易活動開始挪至境外市場。
為此,今年以來監管部門及互金協會不斷發出風險警示。1月12日,互金協會發布《關於防範變相ICO活動的風險提示》。去年10月份以來,以IMO模式發行的“虛擬數字資產”,包括鏈克(原名“玩客幣”)、流量幣、BFC積分等,值得警惕,存在風險隱患。互金協會唿籲,廣大消費者和投資者應認清相關模式的本質,增強風險防範意識,理性投資,不要盲目跟風炒作。對於IMO模式以及各類通過部署境外服務器繼續麵向境內居民開辦ICO及“虛擬貨幣”交易場所服務,發現涉及非法金融活動的,可向有關監管機關或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舉報,對其中涉嫌違法犯罪的,可向公安機關報案。
1月26日,互金協會又發布了《關於防範境外ICO與“虛擬貨幣”交易風險的提示》。文中指出,目前,有關管理部門對境內ICO行為及“虛擬貨幣”交易場所的清理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期間有部分投資者轉向境外開展相關活動。根據國家相關管理政策,境內投資者的網絡訪問渠道、支付渠道等可能會受到影響,投資者將蒙受損失。同時,由於在國際上也普遍缺乏規範,目前境外的交易平台同樣存在係統安全、市場操縱和洗錢等風險隱患。
近期,隨著世界各國政府都注意加強對“虛擬貨幣”領域的監管,有的境外交易平台可能會被所在國政府強製取締,有的境外交易平台因存在明顯的合規風險已被限製訪問。在這種背景情況下,境內投資者轉向境外平台參與交易將麵臨一定的風險。與此同時,協會監測發現,境內有部分機構或個人還在組織開展所謂的幣幣交易和場外交易,並配之以做市商、擔保商等服務,這實質還是屬於“虛擬貨幣”交易場所,與現行政策規定明顯不符。
在這些相關交易中,有部分國內社交平台為“虛擬貨幣”集中交易提供各種便利,一些非銀行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支付服務。廣大投資者應意識到,上述這些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的行為均麵臨政策風險。投資者應主動強化風險意識,保持理性,遠離各類非法金融活動。
(原標題:ICO交易潛藏風險湧動 互金協會連發兩次警示)
最後更新:2018-02-03 08: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