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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未成年帮教形式 微信搭建帮教连心桥

“小林(化名)今天在地里跟我一起掰玉米,最近一直都很听我的话”。施甸县检察院对小林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未检科检察官在微信上进行跟踪帮教时,小林的母亲这样回复。

17岁的小林因盗窃同学的手机被施甸县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7个月。因小林家离检察院较远,考虑到小林以及其母亲平时均有使用微信的习惯,帮教检察官运用信息化技术,在常规矫治的同时,创新帮教形式,通过微信平台将小林、小林的父母、检察官联系在一起。帮教检察官向小林推荐了检察机关微信公众号,让其每天阅读公众号推送的信息,把刻板灌输法律知识变为兴趣阅读,把程序性谈话变为日常思想交流,通过鲜活的案列和网络语言对小林进行引导教育。

考察期间,小林需按时通过微信平台向帮教检察官报送自己的思想、生活动态。同时,小林的父母也可以通过微信平台不定期与具有心理学知识的帮教检察官交流沟通管教孩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刚过去的两个月考验期,小林已经从第一次见到检察官时的腼腆变成了现在面对检察官的无话不谈。并且除了微信平台以外,每个月主动手写一篇思想汇报或者生活感悟交予帮教检察官。

目前,施甸检察院已经将微信帮教形成常态化机制,已有三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通过微信平台接受检察官的跟踪帮教,并显现出了较好的帮教效果。

最后更新:2017-10-08 0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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