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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业及办公类建筑项目不得改变为居住用途

东莞市规划局、住建局、房管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东莞市商业、办公类建筑项目管理,防止变相建设公寓、住宅类建筑。

最后更新:2017-10-24 10: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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