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碑平台商戶管理製度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條 為促進開放、透明、分享、責任的新商業文明,保障口碑用戶等的合法權益,維護口碑正常經營秩序,特製定《口碑平台商戶管理製度》(以下簡稱“製度”)。本製度作為商戶和口碑《口碑商戶服務協議》(或稱《口碑平台商戶服務協議》)(以下簡稱“主協議”)的附件,是主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主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第二條 口碑平台,本製度項下的“口碑平台”是指包括但不限於www.koubei.com(以及不斷變更的URL地址),“支付寶客戶端——商家”頻道(具體名稱以支付寶客戶端展示為準)不時啟用的域名及其無線客戶端。
第三條 本製度適用於已經與口碑簽署了主協議的商戶。
第四條 商戶應單獨、親自履行主協議項下的義務及享有主協議項下的權利。未經口碑事先書麵同意,商戶不得將主協議項下權利和義務的全部或部分以委托、代理、轉包或任何其他形式轉讓給第三方。否則商戶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口碑遭受的經濟損失、向第三方的賠付及/或補償、行政處罰、商譽損失等),且口碑有權提前終止主協議。
第二章 定義
第五條 商戶,是指與口碑簽署了主協議的個人或企業。
第六條 扣分警告,是口碑對商戶管理的一種處罰方式,具體是指口碑通過口頭或書麵(包括但不限於通過郵件、短信等)的形式對商戶的不當行為進行提醒和告誡。
第七條 店鋪屏蔽,是口碑對商戶管理的一種處罰方式,具體是指在口碑平台的搜索、導航、營銷等各項服務中對商戶店鋪、商品、優惠信息等進行屏蔽不展示。
第八條 店鋪凍結,是口碑對商戶管理的一種處罰方式,具體是指在口碑平台的搜索、導航、營銷等各項服務中對商戶店鋪、商品、優惠信息等進行屏蔽不展示,在店鋪凍結期間暫停當麵付門店收款功能。
第九條 關閉店鋪,是口碑對商戶管理的一種處罰方式,具體是指將商戶店鋪永久屏蔽,不允許重新開啟。
第十條 店鋪清退,是口碑對商戶管理的一種處罰方式,具體是指口碑終止與商戶的合作關係。
第十一條 餘額支付,是指支付寶用戶(或商戶)可使用支付寶賬戶中的可用餘額進行付款。
第十二條 轉賬,是指支付寶用戶(或商戶)可將支付寶賬戶中的可用餘額轉到自己或其他人的支付寶賬戶或銀行卡。
第十三條 提現功能,是指支付寶用戶(或商戶)可將其支付寶賬戶中的可用餘額,轉入與支付寶賬戶持有人同名的銀行卡。
第三章 口碑平台服務規範
第十四條 入駐
(一) 商戶須完成支付寶身份驗證,完成支付寶當麵付服務的開通,並開通口碑平台線上門店(以下可簡稱“口碑店鋪”,或“店鋪”);
(二) 商戶進行支付寶身份驗證,商戶入駐口碑平台的申請流程及相關的要求均以支付寶和口碑平台頁麵提示為準;商戶的口碑店鋪通過口碑審核後,方可在口碑平台上發布、展示相關信息。
(三) 商戶在入駐口碑平台過程中,應向口碑提供開展其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所有資質,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許可證;並保證其向口碑提供(含在後續經營過程中提供的)的相關資質和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
商戶在入駐口碑平台過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資質、信息和材料如有變更、或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需要予以變更的,商戶應及時向口碑提交變更後的信息。
第十五條 賬戶管理
商戶可使用支付寶登錄名和密碼登錄口碑平台、口碑商家後台(以下簡稱“商家後台”),並通過支付寶登錄名、密碼在口碑平台使用相應權限,口碑通過商戶的支付寶登錄名和密碼等識別商戶的指示。故商戶應按照《支付寶服務協議》的約定當妥善保管自己的支付寶登錄名、密碼及身份信息等。
第十六條 信息發布
(一)在開通口碑店鋪後,商戶應在口碑平台上設置店鋪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線下門店的實際地址、聯係電話等),上述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和完整,且保證口碑用戶、口碑可以通過商戶提供的信息聯係到商戶。
(二)商戶保證其通過口碑平台所發布的所有商品或服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字號、圖片、Logo、產品或服務內容等),不存在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的內容。如因商戶的商品或服務信息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利,商戶應承擔所有責任;如因此造成口碑損失的,口碑有權向商戶追償或追究法律責任。
(三)商戶通過口碑平台進行的交易和發布的信息不得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利用口碑平台開展或協助開展包含賭博、色情、暴力、洗錢、偷稅、毒品、詐騙等不合法、不健康內容的業務,並保證按照不低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法規、部門規章和國家強製性標準規定的要求出售商品並提供相應的售後服務。如因商戶違反上述規定的,商戶應承擔所有責任;如因此造成口碑損失的,口碑有權向商戶追償或追究法律責任。
(四)口碑有權對商戶擬在口碑平台發布的內容、信息進行審核,如商戶發布含有任何違反法律、法規、主協議及本製度約定的信息或鏈接的,口碑有權進行屏蔽或刪除。但雙方確認,口碑的前述審核、刪改不應視為口碑對商戶和/或用戶行為的合法性、有效性、以及商戶產品或服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了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擔保,口碑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七條 評價
為了確保評價體係的公正性、客觀性和真實性,如口碑發現或收到用戶投訴商戶存在違規交易評價、惡意評價、不當評價、異常評價、虛假評價等破壞口碑評價體係、侵犯用戶知情權的行為,口碑有權對相應評價進行屏蔽或刪除。
第十八條 機具管理
如商戶使用了口碑提供的機具,商戶必須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機具,並嚴格遵守《口碑城市服務機具管理製度》;如商戶違反《口碑城市服務機具管理製度》的,口碑有權按照《口碑城市服務機具管理製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九條 信息共享
如商戶是通過口碑合作夥伴(包括但不限於口碑城市服務商、渠道商、係統商、推廣商等)推薦而與口碑完成簽約的,為了保證口碑與合作夥伴的費用結算,口碑可將商戶的部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交易量、簽約情況、折扣情況、運營活動開展情況等)共享給口碑合作夥伴。
第四章 消費者保障
第二十條 商戶同意為用戶提供優質的服務,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於采取以下措施:
(一)在口碑平台上的商戶店鋪頁麵公布其用戶保障措施並嚴格執行,且該等保障措施不應低於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二)商戶應在口碑平台商戶店鋪頁麵中公布商戶的客服電話或其他客服渠道,承擔因商戶服務原因引發的各類用戶谘詢和投訴;商戶應負責安排專人解答用戶谘詢、及時回複用戶提問或用戶郵件;
(三)商戶的收費項目應與商戶服務有關,商戶不得為違法違規的業務提供便利或支持。商戶收費必須規範,在用戶支付之前必須向用戶進行明確提示且獲得用戶同意,不得引誘、欺詐用戶進行不合理的消費;
(四)商戶同意在用戶實際向商戶支付商品或服務費用後,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或商業慣例向用戶開具發票等購貨憑證或服務單據。
第二十一條 商戶如通過口碑平台發布優惠信息的,應遵守相關法律規定,明確說明該等優惠的使用條件、使用方法、有效期等信息;如商戶發布的優惠信息有使用限製的,該使用限製的條件應當合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口碑發布的相關規則的規定。不論因何種原因導致主協議解除或提前終止,如用戶領取的商戶優惠憑證(優惠形式不限)、儲值卡仍在有效期內,商戶應當保證在優惠憑證、儲值卡的有效期內履行優惠憑證或儲值卡約定的服務內容,或與用戶達成合理的解決方案。
第二十二條 商戶應當嚴格遵守通過各種方式直接或間接向用戶作出的承諾,包括但不限於通過主協議、本製度、口碑平台規則以及商戶在口碑平台線上店鋪、商品詳情頁麵等方式向用戶作出的承諾。如因違反對用戶承諾而引起的用戶糾紛,由商戶自行解決。
第二十三條 商戶明確了解並同意商戶是用戶保障的責任主體。當發生商戶應當履行用戶保障義務的情形時,商戶應充分保證用戶合法權益。對於用戶提出的用戶權益問題,商戶應積極處理。商戶同意當口碑受理用戶提出的用戶保障維權和賠付申請時,商戶應積極配合,如用戶有賠付請求的,商戶應及時溝通處理賠償事宜,如商戶未及時賠償的,口碑可委托支付寶公司從商戶支付寶賬戶或商戶設定的商戶店鋪對應的收款支付寶賬戶中扣除一定金額的款項用於向用戶進行賠付;同時口碑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先行代商戶向用戶進行補償,如口碑已先行補償的,商戶應口碑保留向商戶追償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商戶對用戶在享受服務過程中、售後等環節反饋的質詢、評價等要做好及時答複、解決,如確屬於商戶服務問題的,商戶應當積極解決;在服務過程中不得出現消極、漠視、辱罵等情形。
第五章 違規行為及處罰
第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
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口碑有權扣除36分,關閉商戶店鋪,或口碑有權單方終止主協議或與商戶的所有合作;
第二十六條 食品安全問題
(一)違規情形:
1、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是指用戶食用由商戶銷售的商品(食品),由於商品(食品)存在安全問題導致用戶發生疾患的。
2、食品安全問題,是指用戶雖未發生疾患,但商戶銷售的商品(食品)、食材存在變質、發黴、過期或構成安全隱患的情形。
3、食品有異物,是指商戶銷售的商品(食品)中存在明顯異物的情況。
4、其他潛在食品安全事件,是指除上述食品安全問題外的其他食品安全問題,包括但不限於商戶銷售的商品(食品)被檢測出含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等所禁止或限製使用的危害人體健康和安全的成分(如蘇丹紅),商戶被媒體曝光其所經營銷售的商品(食品)存在安全和衛生問題等情形。
(二)對違規行為的處罰:
1、如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口碑有權扣除36分,關閉商戶店鋪,或口碑有權單方終止主協議或與商戶的所有合作;
2、發生其他食品安全問題的,口碑有權視情節嚴重程度進行3分-36分扣分和處罰,且有權降低店鋪排序,至關閉店鋪,或口碑有權單方終止主協議或與商戶的所有合作。
第二十七條 擾亂市場秩序
(一) 違規情形:
是指商戶規避口碑的各類規則或市場管控措施,或以不正當的方式套取資源、使用口碑及其關聯公司資源的行為。包含但不限於以下場景:
1、活動作弊行為
(1)組織、協助、引導他人或團夥開展虛假交易;
(2)通過和他人協議交換完成交易的行為;
(3)通過購買支付寶賬戶等非法手段開展虛假交易;
(4)消費者與商家未在店內完成交易的行為;
(5)其他口碑有理由認為商戶交易屬於活動作弊的行為。
2、 營銷活動違規
(1)商戶對外宣傳優惠活動,但用戶在參加完活動後,商戶要求用戶通過現金或其他方式補活動差價的;
(2)商戶抬高價格後再進行打折或提供其他優惠;
(3)商戶實際參與優惠的商品和其承諾或線上描述的不一致;
(4)商戶拒絕使用支付寶且不願意下線活動的;
(5)其他口碑認為屬於營銷活動違規的行為。
(二)對違規行為的處罰:
1、口碑有權委托支付寶對商戶的簽約支付寶賬戶或商戶店鋪的支付寶收款賬戶采取限製措施,限製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凍結賬戶、關閉餘額支付、關閉轉賬提現功能等的處理,商戶需要向口碑返還套取的資源或相當於其套取的資源的市麵價值的金額;如商戶不主動返還的,口碑有權委托支付寶直接從商戶支付寶賬戶或商戶設定的店鋪收款支付寶賬戶餘額中扣除相當於商戶應返還的官方資源市麵價值的金額,若支付寶賬戶餘額不足的,口碑有權繼續向商戶追償。如商戶返還了相關資源對應的款項後,口碑可視情況重新開通商戶支付寶賬戶的餘額支付、轉賬和提現功能。
2、取消擾亂市場秩序商戶參與口碑組織的營銷活動的資格。
3、每次扣除12分,情節嚴重扣除36分,關閉商戶店鋪,或口碑有權單方終止主協議或與商戶的所有合作;
第二十八條 不正當謀利行為
(一) 不正當謀利行為的表現情形:
1、 不當謀利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 向口碑及其關聯公司工作人員及/或其關聯人士提供或承諾提供任何私人利益或贈與,包括但不限於實物、現金或現金等價物(包括消費卡/券、提貨券、購物卡、換購券、充值卡、交通卡、電話卡、各種話費的充值或其它可供使用或消費的充值、儲值卡及其它形態的有價禮券或證券等),以及其他財產性權益;
(2) 誘使口碑及其關聯公司工作人員及/或其關聯人士做出違背阿裏巴巴商業行為規範、螞蟻金服商業行為規範、損害口碑利益行為;
(3) 向口碑及其關聯公司工作人員及/或其關聯人提供或承諾提供低於市場價格的貸款或其它優惠;
(4) 向口碑及其關聯公司工作人員及/或其關聯人士提供或承諾提供娛樂及款待,包括但不限於非正常商業往來中的餐飲款待;
(5) 向口碑及其關聯公司工作人員及/或其關聯人士提供或承諾提供工作機會,包括但不限於建立勞動關係、勞務派遣、外包服務、兼職、谘詢顧問等其他形式,及/或向其支付任何形式的報酬。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為商戶存在不正當謀利行為:
(1)商戶是口碑及其關聯公司工作人員和/或其親屬和/或關係密切人士單獨或共同擁有的實體。該口碑或其關聯公司工作人員未依據《阿裏巴巴集團商業行為準則》、《螞蟻金服集團商業行為準則》規定進行如實申報;
(2)口碑或其關聯公司工作人員個人、其親屬或關係密切人士為商戶的董事、高管人員或信托人的實體。該口碑或其關聯公司工作人員未依據《阿裏巴巴集團商業行為準則》、《螞蟻金服集團商業行為準則》規定進行如實申報;
(3)(1)-(2)款中所述的實體的關聯公司。
3、第1款所述的關聯人士,包括任何口碑及其關聯公司工作人員個人的三代以內直係、旁係血親及姻親,和員工關係密切的人,例如好友、有戀愛或其他親密關係的人、或有經濟利益關係的人 (“關係密切人士”);或以下任何實體:(a) 由口碑及其關聯公司工作人員個人和/或其親屬和/或關係密切人士單獨或共同擁有的實體;(b) 口碑及其關聯公司工作人員個人、其親屬或關係密切人士為董事、高管人員或信托人的實體;或(a)和(b)款中所述的實體的關聯公司。
4、“擁有”指直接或間接(包括但不限於代持)作為股東、合夥人或成員持有實體之不低於百分之五(5%)的有表決權的權益或其他經濟利益。“關聯公司”就任何實體而言,指另一實體通過一個或多個中間組織或機構,直接或間接控製該實體,或被該實體控製,或與該實體被其他人共同控製,包括但不限於該實體的子公司、母公司、或該實體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控製”(包括“被控製”和“被共同控製”)就此而言指有權力指導該實體的管理和政策,不論是通過擁有附表決權的股份,通過合同還是以其他方式進行。
(二)對不當謀利的處罰:
1、對於有不正當謀利行為的商戶店鋪,無論其是否獲得利益,口碑均有權扣除36分,關閉其店鋪,或終止主協議或與商戶的所有合作。
2、對有獲利的商戶,口碑有權委托支付寶對商戶支付寶賬戶關閉支付寶賬戶餘額和提現功能,商戶需向口碑返還不當謀利款項。
3、實施不正當謀利行為的商戶有如實主動申報及/或如實積極舉報情形的,口碑可酌情給予從輕或減輕的處理措施。
第二十九條 虛假開店
(一)虛假開店的情形:
1、 虛構線下門/信息或使用虛假證照開設口碑線上門店的;
2、 線下門店真實存在,但未經商戶授權開設口碑線上門店的;
3、 使用同一證照開設多個口碑線上門店,但多個門店之間並不存在真實且合法關聯性的;
4、 開設店鋪時提供虛假信息(包含但不限於提供相關證照、印章、簽名、授權函、承諾函等存在偽造、或內容虛假等情況)的;
5、 盜用他人支付寶賬號開設店鋪的;
6、 其他不符合口碑入駐標準開設的店鋪。
(二)虛假開店的處罰:
對於虛假開設的門店,口碑有權扣除36分,並給予關閉店鋪處理,或單方終止主協議以及與商戶的所有合作。
第三十條 提供虛假信息
(一)提供虛假、偽造或篡改信息的情形:
商戶向口碑提交的信息不真實,具體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經營範圍、店鋪照片、相關證照、印章、簽名、文件,網站交易記錄等。
(二)對提供虛假信息行為商戶的處罰:
1、口碑有權將商戶列入非誠信客戶名單,扣除36分,關閉店鋪。
2、情節嚴重的,口碑有權單方終止主協議以及與商戶的所有合作。
第三十一條 虛假交易
(一) 虛假交易的情形:
1、 商戶通過虛構或隱瞞交易事實、規避或惡意利用信用記錄規則、幹擾或妨害信用記錄秩序等不正當方式獲取虛假的交易量、店鋪評價、信用等不當利益,損害用戶權益的行為。
(二)對虛假交易行為商戶的處罰:
1、口碑發現商戶存在虛假交易,有權刪除商戶虛假交易帶來的交易量、評價等數據、停止發布商品、取消參與營銷活動的資格;
2、口碑發現商戶存在虛假交易的,可按照以下標準進行扣分處罰:
第1次,處以警告,且有權降低店鋪排序;
第2次,扣6分,且有權降低店鋪排序;
第3次,扣12分,且有權降低店鋪排序;
第4次,扣36分,關閉門店。
第三十二條 參與套現交易
(一)套現交易的情形:商戶通過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款等方式實現從信用卡、花唄等貸記渠道中套取現金,或協助用戶套取現金的行為。
(二)參與套現交易商戶的處罰:
1、如口碑商戶存在套現行為的,口碑有權對商戶采取限製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要求商戶整改,通知支付寶限製或關閉商戶當麵付服務中的信用卡、花唄等貸記渠道,扣除36分,關閉商戶店鋪,或單方終止主協議以及與商戶的所有合作。
2、如商戶虛假交易情形中又包含了套現的,按照“參與套現交易”行為進行處罰。
第三十三條 違規使用口碑/支付寶提供的服務接口
(一)違規使用口碑/支付寶提供的服務接口的情形:
1、商戶將口碑/支付寶提供的服務接口提供給與自己沒有合法關聯關係的第三人使用。
2、商戶在商家工具接口下添加與商戶沒有合法資金管理關係的支付寶賬戶。
3、商戶利用口碑服務/支付寶服務開展違法違規業務。
(二)對違規使用口碑/支付寶提供的服務接口的商戶的處罰:
1、一經發現,口碑有權停止服務,要求商戶限期改正,並扣除12分,且有權降低店鋪排序。
2、如商戶限期內未改正,口碑有權扣除36分,關閉商戶店鋪,或單方終止主協議以及與商戶的所有合作。
第三十四條 非授權交易
(一)非授權交易的情形:
非授權交易,是指用戶未經過銀行卡(含借記卡、信用卡等)持卡人或支付寶賬戶持有人授權,使用其銀行卡或支付寶賬戶並在商戶處使用支付寶當麵付完成的交易。
(二)非授權交易行為商戶的處罰:
口碑發現商戶存在非授權交易行為或支付寶通知口碑該商戶存在非授權交易行為的:
1、如商戶在收到口碑通知後的五日內未采取措施控製的,口碑有權終止向商戶的部分或全部店鋪提供口碑服務,並通知支付寶終止向商戶提供部分或全部支付寶服務,且口碑有權扣除12分,同時商戶應在口碑要求的時間內進行整改;如商戶限期未整改的,口碑有權扣除36分,關閉商戶店鋪,或單方終止主協議以及與商戶的所有合作。
2、若商戶通過當麵付服務發生的非授權交易連續三個月出現本製度約定的“非授權交易情形”的,或連續二個月達到人民幣五萬元且超過在非授權交易發生的上一自然月商戶使用當麵付服務所產生的交易總金額的萬分之一的,口碑有權扣除36分,關閉商戶店鋪,或單方終止主協議以及與商戶的所有合作。
第三十五條 商戶欺詐
(一)商戶欺詐的情形:用戶向口碑投訴用戶付款後,商戶未提供服務且不退還款項的。
(二)對商戶欺詐行為的處罰:用戶投訴商戶存在欺詐且經口碑判斷投訴成立的,或用戶投訴商戶存在欺詐且投訴的交易金額或交易筆數達到一定數量的,口碑有權扣除36分,關閉商戶店鋪,或單方終止主協議以及與商戶的所有合作。
第三十六條 未提交、未公開或未更新經營所需的身份資料
(一)未提交、未公開或未更新經營所需的身份資料的情形,是指通商戶未提交、未公開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要求所需的資質、信息和材料;或如商戶身份資質、信息和材料等有更新的,商戶未在上述資料變更後5個工作日在口碑平台上自行修改或向口碑申請更新。
(二)對未提交、未公開或未更新經營所需身份資料的商戶的處罰:口碑發現此類情況,通知商家更新,商家在3天內未更新,扣除3分,屏蔽商戶店鋪,直至商戶改正為止。
第三十七條 未及時更新在口碑平台上的店鋪狀態信息
(一)違規情形:商戶未及時更新在口碑平台上的店鋪狀態信息(如:店鋪實際已中止或終止營業,其線上店鋪依然是開啟狀態)。
(二)違規處罰:出現此類情況,口碑有權對90天無交易的商家做出暫時屏蔽店鋪的限製措施,且有權對確認已中止或終止營業的商家進行關閉店鋪處理。
第三十八條 違背承諾
(一)違背承諾的情形:
1、用戶選擇支付寶當麵付交易,但商戶拒絕使用或需加收費用的;
2、商戶在口碑上已發布優惠信息,但商戶拒絕用戶使用該優惠的;
3、商戶進行虛假宣傳,如發布的優惠信息與實際向用戶提供的優惠不符的;
4、加入口碑組織的活動,但未按照口碑要求提供對應服務的;
5、其他商戶未按照約定向用戶提供所承諾服務的情形;
(二)違背承諾的處罰:
如出現上述情形,商戶在接到用戶投訴或口碑通知後能兌現所承諾的內容,並主動服務好用戶,或與用戶達成和解意見的,口碑可不予處罰;如商戶在接到用戶投訴或口碑通知後未能改正的,第1次,警告教育,第2次起每次扣除3分,連續一個月商戶店鋪出現3次以上行為,下架店鋪發布的優惠信息,且有權降低店鋪排序。
第三十九條 濫發信息
濫發信息是指商戶未按照本製度及口碑平台的其他管理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製度、規範等)要求發布店鋪信息、商品信息,妨害用戶權益的行為。
(一)濫發信息的情形:
1、 店鋪信息未按照要求提供,或未提供完整材料、信息等內容的;
2、 店鋪信息、商品信息與其實際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定位坐標、聯係電話、門店名稱等)不符的行為;
3、 店鋪信息、商戶信息或商戶對消費者推送的信息存在大量無效、重複、營銷內容;
4、 其他口碑平台認為屬於濫發信息的情形。
(二) 店鋪濫發信息的處罰:
如出現上述情形,商戶需要及時修正錯誤信息,口碑發現濫發信息行為,口碑聯係商家後3天內商家未修改信息的,每次扣除3分,屏蔽店鋪直至信息修改後恢複。
第四十條 不當使用他人權利
(一)不當使用他人權利的情形:
1、商戶店鋪不當使用他人商標權、著作權、肖像權、專利權等權利的。
2、商戶發布或使用的信息造成用戶混淆、誤認或造成不正當競爭的情形。
3、惡意詆毀其他商戶的行為。
(二)不當使用他人權利的處罰:
如出現上述情形,口碑有權對商戶所發布的不當使用他人權利的信息進行刪除。同時,口碑將按照如下規定對商戶進行處理:
1、商戶不當使用他人權利的,每次扣3分,且有權降低店鋪排序,;
2、商戶不當使用他人權利情節嚴重的,每次扣6分,情節嚴重達四次及以上的每次扣36分;
3、商戶不當使用他人權利情節特別嚴重的,每次扣36分。
同一權利人就同一權利在3天內對同一商戶的投訴視為1次投訴。同時,口碑有權對不當使用他人權利的門店進行隱藏(直到整改後通過審核後方可展現),或刪除違規信息,且口碑將視情節嚴重程度采取關閉店鋪、限製發布商品等處理措施。
第六章 處罰規範
第四十一條 如口碑收到投訴或口碑懷疑商戶存在本製度規定的“違規行為”,或違反本製度第三章、第四章約定,口碑有權對商戶開展調查;在調查期間,口碑有權限製該商戶店鋪與其相關聯店鋪(關聯店鋪是同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營者名下的店鋪)參加任何官方營銷活動。
第四十二條 如商戶違反本製度第三章、第四章約定,但不符合第五章“違規行為及處罰”約定的,口碑仍有權酌情參照第五章內容對商戶進行處罰。
第四十三條 口碑按照本規定對商戶店鋪進行處罰;如因商戶行為而給用戶、口碑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商戶仍應賠償。
第四十四條 本製度中涉及的對商戶的扣分、店鋪屏蔽、店鋪關閉等處罰,除有特別說明外,均是對商戶在口碑平台上實際發生違反本製度約定行為的線上門店的處罰。
第四十五條 如商戶店鋪的扣分累計達到以下標準的,口碑有權對商戶店鋪采取以下措施:
(一) 商戶在一個考核周期內違規扣分累計達24分的,給予店鋪凍結7天、永久取消參與口碑組織的營銷活動資格的處罰,且有權降低店鋪排序;
(二) 商戶在一個考核周期內違規扣分累計達36分的,給予店鋪關閉處罰。
(三) 如商戶違反本製度的規定(在本協議中可簡稱“違規”),口碑有權要求支付寶公司凍結商戶及其店鋪收款賬戶中的資金。凍結的資金金額,口碑可參考商家涉嫌違規行為的交易金額;凍結的時間,口碑可根據商戶違規情況的嚴重程度而決定。
第四十六條 店鋪違規扣分以自然年作為一個考核周期,一個考核周期期滿後累計的扣分清零。例如:第一個考核周期從2016年1月1日起開始計算,扣分累計匯總到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月1日起按新的周期累計,依此類推。
第四十七條 被執行處罰的商戶店鋪,隻有其違規處理周期已經屆滿、全部違規行為已經糾正完畢、違規處理措施已經執行完畢,方可恢複正常營業狀態狀態,店鋪關閉處罰除外。
(四) 被扣分後,商戶店鋪在搜索結果中的排序會後置。
(五) 口碑有權根據商戶的違規行為和違規扣分情況判定是否允許該商戶參與其組織的營銷活動,或是否與其繼續合作。
第六章 規範修改
第四十八條 口碑有權隨時對本製度內容進行單方麵的變更,並通過在“支付寶企業幫助中心——公告區——規則類”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無需另行單獨通知商戶;若商戶在本製度內容公告變更生效後繼續與口碑合作的,即視為商戶同意變更後的規範。
第四十九條 “支付寶企業幫助中心——線下業務——公告區”的具體URL地址如下 :
https://cshall.alipay.com/enterprise/help_detail.htm?help_id=577343
第五十條 如本製度的展示位置發生變化的,口碑將通過“支付寶企業幫助中心——線下業務——公告區”(URL地址同上)公告的方式提前通知商戶。
最後更新:2017-01-01 23: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