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膽兒大你就來 業內人士曝“微信組團遊”風險大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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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市場日趨火爆,與此同時,利用微信等社交平台組織旅遊的形式也悄然興起。

個人在微信群或其他社交平台發起旅遊項目,可以在較短的時間內湊夠一定人數,不僅價格相對便宜,而且頗為靈活多樣,吸引不少人參與。

這種看似便捷、靈活的組團旅遊模式真的能提供一場完美的“說走就走”的旅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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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微信搜索發現,一些微信公眾號可以參加拚團旅遊,價格相對較低。

有的微信公眾號提出“自助自由定製旅行”,並描述為“一種全新的旅行方式……它不同於團隊遊,沒有團隊遊的各種約束和限製;也不同於自助遊,不需要您為繁瑣而複雜的設計行程和預訂流程而操心”。

此外,一些微信公號拚團旅遊的規則大同小異,主要包括團長享有一定優惠,參團成員可以邀請更多人參加等。

對於這種新興的旅遊模式

業內人士怎麼看?

風險很大而且很不安全

我有一個同事辭職後,就去做‘微信組團旅遊’了,她手裏有一些客戶信息和比較廣的人脈關係。其實旅遊就是在住宿和交通方麵花錢,門票可以通過內部渠道可以以很低的價格拿到。我覺得‘微信組團旅遊’就像代購和微商一樣,風險很大而且很不安全,出了事情沒有誰能負得起責任。

中國國際旅行社某分社負責人趙先生

參加者多為年輕人

‘微信組團旅遊’不好做,而且風險很大,但是肯定可以‘發點小財’。微信組織旅遊,把消息往朋友圈一發,參加的人少則十幾個,多則近五十。通過微信報名參加旅遊的都是年輕人,幾乎沒有中年以上的遊客。中年人都擔心發生意外,隻有年輕人渴望和同齡人出遊,交到更多的朋友。

趙先生的“轉行”同事劉女士

人身安全自負

每發一條旅遊信息,我都會在下麵加一句‘人身安全自負‘,畢竟我是個人做,沒有公司幫我承擔後果,我自己也負不起責任。而且我們一般不開設盈利性的出國遊。如果開設盈利性的出國遊,人身安全更無法保障,國外那麼亂,說不準出什麼事。我通過微信組織旅遊的熱點城市是北京、西安、成都、昆明。

趙先生的“轉行”同事劉女士

相關法規

廣東出台條例 規管“微信組團遊”

對於時下熱門的微信等社交平台從事組團活動,近日通過的《廣東省旅遊條例》明確規定:

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的單位和個人,不得以組織旅遊的名義,利用微信、博客等社交平台或者行業協會、學會、車友會、驢友會、俱樂部等形式,從事旅遊經營業務。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 劉俊海

廣東出台的規定有利於保護消費者權益,也有利於維護市場秩序。如果微信平台能夠全麵納入旅遊業法治化監管範疇,可以考慮推動利用微信從事旅遊經營業務。利用微信等社交平台從事旅遊業務有利有弊,好處是方便、快捷,但是問題在於類似社交平台遊離於監管之外,有些情況也不好管,因為涉及到個人隱私,這也使得旅遊主管部門、工商部門存在顧慮。

廣東出台這一規定的正麵意義就在於,能夠促使旅遊經營者在陽光下經營,注冊正式網站、公開報價、提交個人資料和資質。很多利用微信等社交平台從事旅遊經營業務的人其實沒有什麼資質,也沒有獲得許可,就是靠膽大把人圈過來再說,可能又轉手給當地的旅行社了。

來源/法製日報

編輯/司宇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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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2017-08-22 23: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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