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微信聊天“表情包”可不能亂發了
90後女生楊某在微信上給主管發了四張照片,照片裏包含了某小區業主的個人信息,數量達113條。因涉嫌侵犯個人信息罪,7日,楊某在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受審。最終,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楊某拘役3個月,緩刑5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據9月8日《成都商報》報道)
姓名、年齡、職業、電話、住房、財產、親屬、婚姻狀況、文化水平、教育背景、興趣愛好、行動軌跡、身份證號碼等,都屬於公民個人信息。對於個人信息,除了根據法律或相關規定應予對外披露或提供外,公民有權決定是作為隱私保密,還是對外公開或提供。公民隱私權受法律嚴格保護,非經公民允許、相關公開資料等合法渠道提供、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或雖經合法渠道提供、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但用於非法用途的,都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將觸犯刑律,承擔刑事責任。
楊某轉發的四張照片,涉及某小區業主姓名、電話、住址、財產等詳細個人隱私信息,數量達113條。對於該信息來源,楊某供述是前同事搜集並發到群裏的,但該群現在已經解散,也不記得是哪位同事了。顯然楊某不能證明信息來源的合法性,後其轉發給主管用於期貨公司拉客戶的謀利所需,也不屬於合法用途,且該公司利用他人隱私信息拉客戶搞營銷,很可能造成非法經營、電話騷擾以及隱私泄露、人身財產安全受到危害等各種問題,後果不堪設想,楊某無疑已經涉嫌違法。
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根據信息內容、數量和謀利金額等的不同,所涉違法犯罪的程度會不同,相應的法律罰則、後果也不同。根據今年6月1日生效的司法解釋,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的規定,公民行蹤軌跡、通信內容、征信情況、財產等信息受到最為嚴格的保護,隻要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五十條以上的,即可認定為“情節嚴重”,達到入罪標準。
而楊某轉發照片,違規向他人提供含有公民個人聯係方式、家庭住址及房產麵積等信息的公民個人信息達113條,情節嚴重,觸犯了刑法的有關規定,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鑒於楊某的行為未造成嚴重後果且有認罪表現,法院才酌情從輕量刑,判處拘役3個月,緩刑5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
網絡時代,公民信息不能“裸奔”,信息安全至關重要。由於年少無知,沒有對法律和他人隱私的敬畏與保護意識,90後女孩楊某讓人生烙上了犯罪的“汙點”,可謂咎由自取,教訓深刻,也足以警醒世人。
最後更新:2017-10-08 05: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