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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網傳“比特幣交易活動管理辦法”不屬實

日前坊間流傳一份《比特幣交易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下文簡稱“辦法”),該文件稱比特幣平台應當在央行備案,同時需要建立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服務。經濟日報記者和央行有關部門核實,上述報道並不屬實,央行並沒有發布這份文件。

網上流傳的文件稱,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已聯合下發《比特幣交易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下文簡稱“辦法”),要求設立比特幣交易信息中介應當在中國人民銀行備案,同時需要建立客戶資金及比特幣的第三方存管服務,並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或第三方支付機構作為客戶的資金及比特幣的存管機構。

今年以來,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以其暴漲暴跌和洗錢等風險受到各方關注。此前,監管層曾進駐“火幣網”、“幣行”等比特幣交易平台並開展現場檢查,並指出了上述平台存在融資融幣等問題。

早在2013年12月,央行等五部委下發《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製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此舉直接引發了市場拋售,比特幣價格在幾天之內便已腰斬,並在一年多以後觸底。

黃金錢包首席研究員肖磊表示,自央行進駐交易平台監管開始,比特幣需求遭到了抑製,但由於很多投資者對比特幣的炒作欲望依然存在,國內場外市場逐步得到了發展,這一市場仍屬於監管盲區,場外交易越來越活躍,需求再次開始釋放。

肖磊認為,在監管方麵,最讓央行頭疼的就是比特幣的去中心化,由於是匿名資產,收集信息比較難,這就需要借助第三方機構,如果給比特幣交易所製定規範、監控整個交易,可以達到監管比特幣市場的目的。“未來央行可能會明確一些紅線,比如在反洗錢、融資融幣等方麵加強監管,避免比特幣成為一個純投機的金融資產。”

截止8月26日上午9點左右,比特幣價格在29000左右徘徊。

最後更新:2017-08-26 12: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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