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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協會:“虛擬貨幣”已成違法犯罪工具 比特幣中國率先宣布停止所有交易

每經記者 肖樂 每經編輯 畢陸名

9月14日,比特幣中國公告宣布,即日起停止新用戶注冊,2017年9月30日數字資產交易平台將停止所有交易業務。公告一出,比特幣價格應聲暴跌。

就在9月13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以下簡稱互金協會)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風險的提示》(以下簡稱《提示》)。《提示》指出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缺乏明確的價值基礎,市場投機氣氛濃厚,價格波動劇烈,投資者盲目跟風炒作,易造成資金損失,投資者需強化風險防範意識。值得注意的是,互金協會明確表示,各類所謂“幣”的交易平台在我國並無合法設立的依據。

“虛擬貨幣”已成違法犯罪工具

今年以來,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價格快速攀升,而我國是全球比特幣交易的重要市場。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此前發布的國內比特幣交易情況監測報告顯示,2017年以來,以比特幣、以太坊等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價格和市值快速飆升。2017年上半年,全球主要“虛擬貨幣”市值總和由177億美元增長至1000億美元。今年7月,國內比特幣交易成交額為301.7億元,環比下降11.6%,占全球總交易量的30%。

互金協會指出,近年來,比特幣、萊特幣以及各類代幣等所謂“虛擬貨幣”在一些互聯網平台進行集中交易,涉眾人數逐漸擴大,所形成的金融和社會風險隱患不容忽視。

互金協會表示,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缺乏明確的價值基礎,市場投機氣氛濃厚,價格波動劇烈,投資者盲目跟風炒作,易造成資金損失,投資者需強化風險防範意識。值得注意的是,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日益成為洗錢、販毒、走私、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投資者應保持警惕,發現違法犯罪活動線索應立即報案。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閱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國內已有不少涉及到比特幣洗錢、詐騙的案件判決。2016年7月的一份民事判決書顯示,犯罪嫌疑人許某利用樂酷達公司網站“OKCoin”交易平台,分34筆購買價值約200萬元的比特幣553.0346個。在進行比特幣買入的同時,許某操作該賬戶進行提幣業務,先後分4筆將購買的553.0346個比特幣全部提出平台,轉移到在“blockchanl”網站注冊的比特幣錢包,其後在中國澳門地下錢莊將比特幣賣出,幫助詐騙分子完成洗錢。

判決書指出,樂酷達公司在賬戶充值及交易出現異常時,未按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規定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即未核實身份就為賬戶充值,對賬戶的異常交易情況視而不見。除了洗錢,通過比特幣平台詐騙的違法犯罪活動也有判例存在。2016年4月的一份刑事裁定書顯示,劉剛、金海、黃立金結夥通過以虛假身份信息注冊所謂的比特幣交易運營公司、虛構公司股東結構、投資背景、股權認購、充值送股權等方式,騙取他人信任並在其開設的網站上進行比特幣交易、對賭,在將客戶的比特幣變現占有後,偽造網站被黑客攻擊的假象,關閉網站並逃匿,主觀上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明顯,依法應以詐騙罪論處。

比特幣中國月底停止所有交易

目前,國內OKCoin幣行(占比22.5%)、比特幣中國(占比19.7%)和火幣網(占比18.2%)三個交易平台的交易量最大,三者合計占比達60%。其他眾多“虛擬貨幣”交易所占據剩下40%的市場份額。

互金協會在9月13日的《提示》中指出,各類所謂“幣”的交易平台在我國並無合法設立的依據。一位資深互聯網金融律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按照相關規定,交易所的設立應該要有地方金融辦的批複,而我們現在看到的交易所的經營範圍是沒有金融辦批複的。

日前,多家財經媒體報道,監管決定關閉中國境內“虛擬貨幣”的交易所,這涉及“OKCoin幣行”“火幣網”和“比特幣中國”等為代表的所有“虛擬貨幣”與法幣之間的交易所。

“比特幣中國”是上述三家主流交易所中最先宣布關停交易的平台。“比特幣中國”在公告中表示,根據9月4日下發的《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商總局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文件精神,秉承著防範投資風險,最大限度保障用戶利益的原則,比特幣中國團隊經慎重討論,決定比特幣中國數字資產交易平台即日起停止新用戶注冊;2017年9月30日數字資產交易平台將停止所有交易業務。比特幣中國的礦池(國池)等業務將不受此影響,繼續正常運營。

火幣網9月9日發布公告表示,監管機構並沒有宣布比特幣本身非法,也沒有禁止用戶和用戶之間的點對點交易,持有的比特幣仍然可以以點對點的方式進行交易變現。OKCoin幣行此前也表示,如果相關監管消息屬實,將停止目前的比特幣對人民幣的交易,轉型為數字資產點對點交易的信息平台。

數字貨幣市場資深分析師肖磊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點對點交易的風險還是比較大的,因為牽扯到人民幣的轉賬問題,信用保證很難,因此投資者和交易者麵臨比較大的信用風險;對於國家來說,這種點對點交易基本沒法監控,可能會帶來比較大的資金外流或非法交易的風險。

最後更新:2017-10-08 03: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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