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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幣
中國互金協會:比特幣日益成為洗錢販毒等犯罪活動工具
金評媒(https://www.jpm.cn)編者按: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唿籲:各會員單位應履行行業自律公約的承諾,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監管規定,不參與任何與所謂“虛擬貨幣”相關的集中交易或為此類交易提供服務,主動抵製任何違法違規的金融活動。
繼8月31日發文警示ICO風險之後,9月13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再次發文,警示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風險。
互金協會是中國互聯網金融領域規格最高的行業自律組織。 互金協會當天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風險的提示》,稱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缺乏明確的價值基礎,市場投機氣氛濃厚,價格波動劇烈,投資者盲目跟風炒作,易造成資金損失,投資者需強化風險防範意識。
近年來,比特幣、萊特幣以及各類代幣等所謂“虛擬貨幣”在一些互聯網平台進行集中交易,涉眾人數逐漸擴大,“所形成的金融和社會風險隱患不容忽視”。
上述提示還強調,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日益成為洗錢、販毒、走私、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投資者應保持警惕,發現違法犯罪活動線索應立即報案。
騰訊財經此前曾報道,相對於比特幣的場內交易所而言,從場外交易市場買入比特幣——轉移到國外交易平台——賣出比特幣——提現至銀行卡,通過這一路徑,資金可以毫無限製地跨境往來,適合用以逃避外匯管製的資產轉移。
此外,從風險角度來看,國際上已發生多起交易平台遭黑客入侵盜竊事件,投資者須自行承擔投資風險;不法分子也往往利用交易平台獲取所謂“虛擬貨幣”以從事相關非法活動,存在較大的法律風險。
9月8日,多家媒體曾報道,監管層決定關停注冊在國內的所有比特幣交易所,但彼時並未顯露對於比特幣的監管態度及風向。
互金協會指出,各類所謂“幣”的交易平台在我國並無合法設立的依據。
近期監管層針對互聯網金融的整治手段淩厲。9月4日,央行發文叫停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ICO)。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編輯:鄭惠敏)
最後更新:2017-10-08 03: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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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協會風險提示:比特幣等日益成為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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