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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份罰單開給券業!這幾家罰單最重 長城證券前研究所長新領罰單

本周五的證監會新聞發布會上,又公布了一則對券商從業者處罰的消息:

1宗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案中,黃欽來自2011年12月1日至2014年8月20日就職於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月13日被任命為總裁助理兼金融研究所所長。在任職期間內,黃欽來利用“袁某睿”“蘭某”及“李某”證券賬戶買賣股票,共計交易金額約10893.1萬元,盈利約363.5萬元。黃欽來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43條規定,依據《證券法》第199條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沒收黃欽來違法所得約363.5萬元,並處以約1090.7萬元罰款。

在從嚴規範的資本市場監管環境下,證監會對證券公司也是高標準嚴要求,據券商中國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證監會係統共開具了52份針對券商的罰單,涉及了行政處罰和自律監管,涉及罰沒金額超4.8億元。

罰金之外,還有不少券商被暫停了業務資格,券商評級遭受了影響,風險準備金規模也因此調整,這不僅波及券商的行業排名和業務收入,也對行業口碑造成了很大的影響。

業內人士指出,券商要在強監管的新秩序中獲得良好發展,必須平衡好創新和風控的關係,尤其是要把防風險放在首要位置上,隻有確保基礎業務不出錯,才有可能獲得較為寬鬆的監管空隙發展創新業務,實現“彎道超車”。

罰單最重,讓這幾家券商部分業務停擺

對於證券公司而言,最重的罰單莫過於暫停相關業務,這算的上是處罰券商的“致命招”。

西南證券

西南證券因成為今年券商評級中降級最多的券商備受關注,從A級降至C級,直降6級,這是西南證券有史以來最低的一次評級。在近8年的券商分類結果中,西南證券除2010年是BBB級,之後的6年均維持在A類,其中2014和2015年被評為AA級,2016年降1級至A級,而2017年遭遇評級“滑鐵盧”。

該公司此次嚴重被降級禍起兩宗立案調查事件,即*ST大有被查、九好集團“忽悠式重組”案發酵,以致西南證券連連被立案調查並吃罰單。

因禍起*ST大有違規,作為中介機構的西南證券於2016年6月23日收到證監會的立案調查通知書;而9個月左右後,再因涉及鞍重股份與九好集團“忽悠式”重組一案,西南證券第二次被立案調查;在第一次被立案調查之時,西南證券的投行業務均被暫停,直至去年12月9日證監會發布新規,西南證券被暫停的在手項目才可以進行複核並推進,但投行新增項目則仍舊處於暫停狀態,再到今年3月份第二次被立案調查,西南證券的投行業務再度受挫。

今年5月15日和5月17日,西南證券相繼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該公司因涉及*ST大有事件被罰沒3000萬元,涉及鞍重股份與九好集團“忽悠式”重組一案則被罰沒600萬元。

此前,在去年6月23日之時,西南證券因自營業務風險控製指標不符合規定標準,且未按規定發布相關臨時公告,收到重慶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一位投行人士表示,西南證券這次由於兩個投行項目的處罰都在評價期內,所以一次性失分很多;但另一方麵來說,案件早一天得到解決長遠來看對公司是更好的,立案調查期間投行是不能開展新業務的,而處罰落定後損失都已經固定,可以重新開始,未來如果穩健經營,相信會慢慢好轉。

和西南證券一樣收到巨額罰單的,還有國海證券,因三大業務被罰暫停一年被稱之為曆年來券商“最重罰單”。

國海證券

2016年12月國海證券發生債券風險事件,公司原員工張楊等人以國海證券名義在外開展債券代持交易,未了結合約金額約200億元,涉及金融機構20餘家,給債券市場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證監會對國海證券債券交易業務、資產管理業務,以及與之相關的內部控製、合規管理、風險管理等事項,進行了全麵的現場檢查,檢查發現,國海證券存在多項違規行為,包括資產管理部門協助證券承銷部門銷售債券,員工管理混亂,激勵約束機製失衡;未嚴格落實合規審查和隔離牆等製度,風險監控未全麵有效覆蓋;資產管理業務運作不規範,代簽名、代蓋章現象嚴重,投資主辦人與實際管理人不一致,產品發生重大變更未及時告知客戶,資產管理產品與提供投資顧問服務的信托產品之間存在關聯關係和利益輸送行為等。

證監會在7月28日決定一年內暫不受理國海證券債券承銷業務有關文件(已受理的文件按規定繼續辦理),暫停資產管理產品備案,暫停新開證券賬戶;責令處分燕文波、王者旻、鄧衛中、陳嘉斌、耿聰等有關責任人員,並報告結果;責令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在一年內對公司開展全麵內部合規檢查,並每季度向證監會提交檢查和整改報告。

恒泰證券

此外,業務受到限製的券商還有恒泰證券,7月28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對該券商做出處罰,“自8月1日起暫停受理恒泰證券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備案,暫停期限為6個月。”

此次處罰,源於恒泰證券管理的“寶信租賃二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寶信租賃四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及“吉林水務供水收費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3隻ABS(資產證券化)產品存在資金違規劃轉的問題。

罰金最重,動輒上千萬多者上億

比暫停業務“痛感”稍低一點點的,要數帶有巨額罰沒款的行政處罰書,真金白銀被罰沒對券商來說也是不可承受之重

中信、國信與海通被沒一罰五

今年以來,罰金最多的要數中信證券了,被罰3億背後,禍起為司度(上海)貿易有限公司違規開立兩融賬戶,成為部分資金違規交易股票的工具,根據規定,證監會決定責令中信證券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6165萬元,並處3.08億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笪新亞、宋成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

同一天,國信證券海通證券也因同樣理由雙雙領到了行政處罰實現告知書,其中證監會責令國信證券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2088.67萬元,並處1.04億元罰款;責令海通證券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50.97萬元,並處罰款254.83萬元。

僅這三宗處罰,就罰沒了4.8億元,可以看出,證監會對上述三家券商均進行了“沒一罰五”的頂格處罰,從重從嚴處罰的態度明朗。

方正證券

另一宗案件中,證監會對方正證券給予了60萬元罰款,方正證券自IPO開始並延續多年未如實披露控股股東與其他股東的關聯關係,違法情節嚴重。此外,方正集團還隱瞞其股東簽署的對方正集團股權結構及控製關係產生重大影響的協議,未配合方正證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北大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北大醫藥)等信息披露違法案中,北大醫藥未按規定披露北大資源控股有限公司與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簽訂《股權代持協議書》,占北大醫藥總股本的6.71%。

最終證監會對涉案的4家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分別給予頂格6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餘麗、周伯勤、李友、方中華、李國軍等分別給予頂格30萬元罰款,對李友、餘麗同時涉及多案的情形從重處罰,分別給予二人終身及10年市場禁入。

從業人員遭罰

除了證券公司外,還有不少券商從業人員因違規炒股被處罰,涉案金額不少:

長城證券原總裁助理違法炒股,北京證監局開千萬罰單;

先後在平安證券、中泰證券、華泰聯合證券任職的敖翔違規買賣股票被罰10萬;

東吳證券原固定收益部債券發行團隊負責人吳春江、長城證券的趙成、中信證券的曲樂、華泰證券的陸婷婷和廣發證券的趙哲民均因買賣股票被嚴肅處罰,分別被罰沒5萬、22.8萬、24.7萬、56萬和170萬元。

罰單最多,新三板集結各式自律處罰

除了證監會及其轄區證監局開具的行政處罰書外,自律組織開具的自律監管措施對券商的殺傷力也不小,縱觀交易所、協會,開具罰單最多的要數新三板了。

快速發展的新三板在掛牌公司步入萬家時代之後,進入到了製度的空窗期,這為新三板市場的環境建設和監管規範騰出了時間和空間,今年以來,全國股轉公司持續強化監管,已有30餘家新三板主辦券商收到41份自律監管罰單,較去年同比增長接近3倍。其中,安信、海通、首創、信達、中泰、招商、華龍、華泰等券商收到兩份,甚至三份罰單。

在40餘份監管罰單中,除了部分券商自身出現違規操作,例如做市服務、資產重組的財務顧問等業務出現問題之外,還有較多違規案件是券商所持續督導的企業在關聯交易、資金占用、資產收購等方麵出現信息披露違規,而主辦券商連帶受罰。

為何新三板是罰單的“高發區”,華北某券商投行人士表示,在這個以主辦券商為主的市場裏,新三板要求券商以銷售為目的遴選企業,以提升企業價值為目的進行持續服務和督導,引導證券公司從輔導企業改製、規範公司治理、完善資產定價,因此主辦券商必須履行責任義務。企業頻繁出現信披違規,一方麵是券商在盡職調查過程中,企業並不會向券商披露所有的信息,仍需要自己細致溝通,或在財報中找問題。另一方麵也有可能是券商在服務過程中不注重持續督導,或者前期盡職調查過程中太隨意,導致後期出現問題。

在領罰的多家券商中,華泰證券在三月底至四月初分別受到3張全國股轉公司的罰單,而受罰的原因均是由於其服務的企業發生違規,華泰證券作為其主辦或持續督導券商受連累。如恩施商貿違規提供擔保,且未履行審議和信息披露,華泰證券因未能履行持續督導義務而受罰。

還有一些券商是因在做市過程中因觸犯規則被罰,恒泰證券就因6月30日為天豐電源提供做市服務的過程中,以大幅偏離前收盤價及行情揭示的買賣報價申報並成交,導致該股股價盤中出現巨幅振動而構成做市交易違規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最後更新:2017-09-02 21: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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