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2
汽車大全
“香水大王”周信鋼再吃罰單 遭罰50萬元
鍾情於二級市場投資的“香水大王”周信鋼,曾因多次潛伏及舉牌中小盤股票而為市場所熟知,但其舉牌過程中屢次出現的違規行為也難逃監管處罰。
根據上海證監局8月4日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該局對周信鋼2014年至2015年買賣永利帶業(現名永利股份)、海聯訊兩隻股票時的信息披露及短線交易違法行為給予警告,並處於合計50萬元的罰款。而這已經並非周信鋼因信披違規收到的第一份罰單了。
禍因:未履行信披義務及短線交易
經上海證監局查明,周信鋼實際控製其本人、其女周某、其妻李某3個賬戶(下稱“賬戶組”)。該賬戶組自2014年2月19日開始買賣“永利帶業”股票。2014年6月13日,持有“永利帶業”8,529,330股,占其總股本5.2805%;2014年6月16日,賬戶組買入561,480股,賣出111,500股,之後連續進行了多筆買賣交易直至2014年7月16日賣出1,273,493股,持股比例下降至4.5652%,共盈利-49,026.46元。
2014年7月18日,賬戶組持股“永利帶業”達8,687,024股,占其總股本5.3781%,持股比例再次超過5%,直至2015年4月14日,賬戶組持股比例持續超過5%,最高達5.6578%,期間進行了多筆買賣交易,共盈利287,545.78元。
此外,周信鋼賬戶組自2014年1月17日開始買賣“海聯訊”股票。2014年7月25日,賬戶組持有“海聯訊”6,701,803股,占其總股本5.0013%;2014年7月28日,賬戶組買入10,000股,賣出15,000股,持股6,696,803股,持股比例降至4.9976%,共盈利-16,109.55元。之後,賬戶組繼續交易該股票,截至2015年4月14日,持股比例均在5%以下。
上海證監局表示,周信鋼賬戶組兩次持有“永利帶業”股票、一次持有“海聯訊”股票超過總股本5%後,周信鋼作為實際控製人,均未按照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構成了《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所述違法行為。
此外,周信鋼賬戶組持有“永利帶業”、“海聯訊”超過總股本5%後,多次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構成了《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條所述違法行為。
爭辯:約定購回交易部分是否計入持股?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期間的一個細節是,周信鋼於2014年4月9日將其國信證券賬戶持有的1,051,897股“永利帶業”股票進行為期182天的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2014年9月22日,周信鋼將約定購回交易期限延期至2015年4月9日,2015年4月7日購回上述股票。
據此,周信鋼在提交的陳述、申辯材料及聽證會上提出,上述用於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的“永利帶業”股票已發生權利轉移,不應認定該交易項下股票為其所有。同時,在買賣“永利帶業”股票及利用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融資期間,其多次詢問相關券商,均得到在股票賣出給券商期間,不計入其持股比例的答複。
一個問題也就此產生,如果上述用於約定購回式交易的股份不計入周信鋼的持股比例,那麼其剩餘持股比例可能就達不到信披標準,短線交易的行為可能也不複存在。對於這個問題,上海證監局在處罰決定書中給出了具體的答複。
上海證監局認為,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第四十條規定以及周信鋼與國信證券簽訂的《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客戶協議》第三十九條的約定,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的股票在待購回期間,周信鋼可以通過國信證券,按照其自己的意願行使出席股東大會、提案、表決等權利,即可以實際支配其用於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的“永利帶業”股票表決權,該部分股票在待購回期間應計入其賬戶組持股數量並進行披露。
根據周信鋼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上海證監局決定,對周信鋼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同時對周信鋼短線交易違法行為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
屢犯:曾多次因信披違規被罰
公開資料顯示,早在2011年,周信鋼就因類似的違規行為遭到證監會的警告及罰款。
2007年10月11日,周信鋼開始利用“周信鋼”、“周晨”、“李欣”、“南京歐亞”、“聖美倫”5個證券賬戶交易“美欣達”股票。2010年3月19日,上述5個賬戶合計持有美欣達股票4,177,451股,占美欣達已發行股份的5.15%,未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據此,中國證監會2011年決定對周信鋼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
今年年初,深交所發布監管動態顯示,因周信鋼、李欣、周晨作為一致行動人在買入“新元科技”股份達到5%時,沒有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和深交所提交書麵報告並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在履行報告和披露義務前沒有停止買入股份。
深交所認為,周信鋼及其一致行動人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屬於情節嚴重的異常交易情形,決定從2016年12月27日起至2017年2月9日止對周信鋼、李欣、周晨的相關證券賬戶采取限製交易措施。
對於違規原因,此前周信鋼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違規舉牌主要是因為控製多個賬戶計算失誤等原因造成,並非故意為之。
最後更新:2017-08-05 00:5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