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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_钓好鱼
洛川:钓鱼网站诈骗案开庭审理 女子公诉队铿锵出征
2017年8月31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女子公诉队成员张宇、贾蕾、郑园、贾文娟对被告人上官某某等十人涉嫌诈骗罪一案出庭支持公诉,现场邀请了洛川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县政法委的有关负责人到庭旁听。
2015年11月24日,福建果商郭某某在陕西省洛川县被通过发送钓鱼网站链接的方式诈骗39.8万元。案发后,洛川县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历经7个月的艰苦侦查,于2016年6月份以来,先后在河南、福建、上海、江苏、安徽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查获笔记本电脑、上网卡、银行卡、手机卡等涉案证据190余件,冻结赃款120余万元,查明该犯罪团伙涉嫌在全国多地利用钓鱼网站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达600余万元,造成172名被害人巨大的经济损失。
案件移送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由检察官张宇承办,书记员贾文娟协助。截止2017年4月20日,该院向洛川县人民法院就十名被告人电信诈骗172起的犯罪事实分批次提起公诉。庭审前,为了保证出庭公诉案件的法律质量和社会效果,由该院女子公诉队组成的公诉团认真研究案情、拟定出庭预案、撰写公诉意见书,积极做好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从犯罪构成、社会危害、量刑建议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并对被告人进行法治教育。整个庭审过程指控犯罪有理有据,十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表示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认真悔罪改造。“失足未必是千古恨,今朝悔过亦可重新做人。”作为电信诈骗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被告人上官某某面对公诉团出示的详实客观的犯罪证据,认清犯罪和危害程度,继而对公正严肃的法律发出内心悔恨。
电信诈骗犯罪多为团伙作案,诈骗方式多样,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被害人数量庞大且分散分布,侦破案件需要高标准网络技术,最重要的是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很难全部追回。近10年来,我国电信诈骗案件每年以20%-30%的速度快速增长,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等渠道以名目繁多的方式实施诈骗,因此造成的社会悲剧让人扼腕,已经成为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公害。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网络虽便捷,但请一定注意个人信息安全,规范自身管理资金行为,提高鉴别骗局警惕性,切勿轻信谎言。如若被骗,请及时保存资金流转信息、冻结被骗账户,第一时间向就近公安机关报案,法律对任何犯罪都将不纵不放。
(作者:洛川县人民检察院 张宇 贾文娟)
最后更新:2017-10-07 23:5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