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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資訊
突發!央行出手!支付寶們正式“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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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暴哥
昨天,在瀏覽央行資產負債表時,赫然發現央行的資產負債表中竟然多了一個欄目——非金融機構存款
根據央行資產負債表,這個“非金融機構存款”的類目是儲備貨幣的子目錄,數據已經出了兩個月,從上個月開始出現,7月是第二月。
根據央行資產負債表曆史,2008年之前,在央行的資產負債表中是存在非金融機構存款項目的。但從2008年開始,這個類目就消失了。
當時央行的解釋是:自2008年起,本表增設報表項目“不計入儲備貨幣的金融性公司存款”,刪除原報表項目“非金融性公司存款”及其子項“活期存款”。
時隔9年之後,非金融機構存款為何重現江湖呢?
根據央行在資產負債表中做出的注釋,新的非金融機構存款和以往不同,其含義變成了:
“非金融機構存款”為支付機構交存人民銀行的客戶備付金存款。
圖片截取自央行資產負債表
看到這個解釋立刻就聯想到了,今年1月份,央行下發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
也就是說,增設非金融機構存款項目很可能是央行為了貫徹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製度而采取的公示行為。
可能大家不記得了,當初這個客戶備付金通知下發的時候是引起過廣泛討論的,大家此前驚唿,以支付寶和微信為代表的支付機構將遭遇重創!
為什麼大家會對客戶備付金製度有這麼大的爭議呢?
原因我們得從客戶備付金的定義著手。根據央行的定義,所謂客戶備付金指的是:
客戶備付金是支付機構預收其客戶的待付貨幣資金,不屬於支付機構的自有財產。
央行的定義很專業,但是有點不容易理解,暴哥幫大家“翻譯”一下。客戶備付金顧名思義就是客戶準備支付的資金,舉例來說,客戶在淘寶等平台上購物的時候,付款之後,貨款打給商家之前會有幾天的滯納期,目前好像是15天。(原諒暴哥不常網購對具體時間不太熟悉)。
那麼在“滯納期”,這筆錢會留在支付寶或者說淘寶的支付體係內,由支付機構所把持,等待買家同意付款,或者過了滯納期之後,支付寶才把錢實際劃給商家。
那麼問題就出現了,在商家的錢實際到賬期間,這筆錢按理說是不能動的,但是我們知道如果沒有監管,那麼支付機構其實有條件,按照自己的意願短期處置這筆錢,比如買賣理財產品,拿出去放貸等等(別小看這幾天,如果是千億級別,幾天也是不少錢)。
這種不要利息的錢堪稱是最便宜資本,和巴菲特的浮存金差不多,因此借助於這筆資金的運作,支付機構甚至可以從中獲得超其出本身業務的盈利。
俗話說,風險和收益並存,如果至支付機構不能把這筆錢如期兌現給商家,那麼對商家、對支付機構都是一種傷害。
此前,共享單車們的押金也是一樣的道理,隻不過留存在共享單車企業們的押金可以持有的期限更長。
根據央行此前的說法,客戶備付金存在四大問題:
一是客戶備付金存在被支付機構挪用的風險。
二是一些支付機構違規占用客戶備付金用於購買理財產品或其他高風險投資。
三是支付機構通過在各商業銀行開立的備付金賬戶辦理跨行資金清算,超範圍經營,變相行使央行或清算組織的跨行清算職能。甚至有支付機構借此便利為洗錢等犯罪活動提供通道,也增加了金融風險跨係統傳導的隱患。
四是客戶備付金的分散存放,不利於支付機構統籌資金管理,存在流動性風險。
因此,為了彌補這種監管的空白,央行才下發了這個監管文件,讓支付類企業按照客戶備付金比例向央行集中統一繳納客戶備付金,這一此前不受監管的資金。
當然這也動了不少人的奶酪!爭議也因此而來!
規模巨大的客戶備付金!
如題目所言,央行首次在資產負債表中披露了支付寶們上繳的客戶備付金,簡稱叫首次入表。
從央行資產負債表來看,6月這個數字是840億,而7月這個數字變為了901.4億。
根據央行今年1月份的通知,支付企業是按照自己的規格繳納不同比例的客戶備付金:
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機構交存客戶備付金執行以下比例,獲得多項支付業務許可的支付機構,從高適用交存比例。
網絡支付業務: 12%(A類)、14%(B類)、16%(C類)、 18% (D類)、20%(E類);
銀行卡收單業務:10%(A類)、12%(B類)、14%(C類)、 16% (D類)、18%(E類);
預付卡發行與受理:16%(A類)、18%(B類)、20%(C類)、 22% (D類)、24%(E類)。
如果我們按照12%的客戶備付金比例計算,已上繳的901.4億客戶備付金相當於客戶備付金規模總額一共是7500億;如果按照24%計算,那麼3754億;
如果按照央行在1月份披露的數據:
截至2016年第三季度,267家支付機構吸收客戶備付金合計超過4600億元。
那麼支付行業的平均客戶備付金比例為20%左右。
大家可以計算一下,無論是4600億,還是3754億,又或者7500億,借出去十幾天可以獲得多少利息,沒有資金成本純收益。
基礎貨幣的新來源?
想要寫這個主題還有一個重要原因,那就是從央行的資產負債表來看,這筆客戶備付金是列在儲備貨幣或者說基礎貨幣之下的,也就是是作為我們國家貨幣衍生源泉的成員之一。
如果可以按照一般的基礎貨幣通過貨幣係數的放大效應來理解,那麼按照最新的貨幣係數5.44計算,這筆錢可以衍生出廣義貨幣4900億左右。
考慮到未來網購的規模和成長速度,這個意義在未來可能會進一步放大。
互聯網金融監管體係進一步完善,落地
關於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其實是一盤大棋!最開始是對於P2P等理財類的互聯網金融平台的監管和治理,逐漸的過渡到規範支付類、平台類的互聯網機構。
前幾天,被一些自媒體熱炒的網聯其實就是這個體係的一個布局之一。
今年1月份,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非銀行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問題答記者,在回答“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後是否會影響支付機構的日常經營?”曾提到:
人民銀行正在指導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組織建設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清算平台(網聯),通過該清算平台的支撐,未來支付機構隻需開立一個銀行賬戶即可辦理客戶備付金的所有收付業務。
從央行1月份的答複就已經可以發現,央行早就已經設想好通過網聯把支付機構們的交易環節,支付細節等通道型業務放在央行的監管渠道之下。
而客戶備付金這種交易環節的節點、資金的驛站則需要另外開一個點對點的渠道來予以監管。這個措施可能就是客戶備付金製度。
通過客戶備付金製度,支付機構們的後門基本上就不存在了,和央行的前端有了直接的對接。想要隨意動用這些客戶資金,就不那麼容易了。
在上麵的雙保險建立以後,後續來說根據:
《中國區域金融運行報告(2017)》(下稱《報告》)提出,探索將規模較大、具有係統重要性特征的互聯網金融業務納入宏觀審慎管理框架,對其進行宏觀審慎評估(MPA),防範係統性風險。
央行已經在著手下一步,即把發展迅速的非金融支付機構等具有互聯網屬性的金融機構和傳統金融機構放同一個監管框架內,等量齊觀,既完善監管的空缺,又讓互聯網金融機構和傳統機構在監管競爭層麵更加公平。
未來,餘額寶等會不會征收類存款準備金呢?暫時不得而知,但是從監管來說,或許有總比沒有強。
最後想說,互聯網金融們在帶給我們便利性、實際收益性的同時,也讓我們享受到了傳統金融企業可能短期之內原本無法體會到的用戶體驗,這些優點我們要銘記。
但是,我們可能不應該隻簡單的看到我們從互聯網金融中獲得的好處,而選擇性的忽視其可能引發的潛在風險,國家金融安全層麵的,信息安全層麵的等等。
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監管的完善和落實不應該是互聯網金融們服務質量下降的原因,反倒應該是一種鞭策和動力。
真心的希望,從無到有,在麵臨該有的監管之後,互聯網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們應該不忘初心,始終以帶給用戶最好的服務為己任!
對於用戶們來說,此次央行讓支付寶們“入表”,是不會對我們的用戶體驗有不好的影響的。大家可以放心。
不過,對於靠“免費午餐吃飯”的支付機構們,可能未來的日子會越來越不好過了!
最後更新:2017-08-20 00:5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