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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住宅用地競價實行限價 加快住房供應
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城鄉建設委員會日前出台新規,實行住宅用地招拍掛出讓限價政策,加快住房有效供應,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
根據青島市《關於加快住房有效供應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有序發展的通知》,青島市建立和完善土地招拍掛出讓限價機製,土地招拍掛限價參照周邊條件相當土地上年度的成交價格或周邊同質樓盤的地價水平確定,出讓競價達到限價後,轉為競配建保障性住房、競自持租賃住房麵積、競房屋銷售價格等,保障地價水平穩定,防止出現區域性住宅用地土地總價、土地或樓麵單價新高,防止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
青島市將根據本區、市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適時調整住宅用地供應規模、結構和時序。如商品住房消化周期在12-6個月的區市,加快落實供地計劃,增加供地;消化周期在6個月以下的,不僅加快供地計劃落實,還要計劃外顯著增加供地。
同時,青島市要求落實商品房項目開竣工申報製度。青島市建設、土地等主管部門將加大對開發企業住宅項目開發建設和施工進度的督導,要求開發企業按照施工許可約定的建設工期要求和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開工、竣工,形成有效住房供應。
閑置用地特別是住宅閑置用地、未按建設工期要求或土地出讓合同約定開工、竣工的開發企業,青島市將其納入誠信體係“黑名單”,兩年內暫停其參與全市範圍內土地競買,防止開發企業“囤地”“捂地”“捂盤惜售”等變相炒作行為。
最後更新:2017-10-01 17:3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