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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資訊
環保部:引導造紙行業綠色循環低碳發展
記者近日從環保部獲悉,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完善環境技術管理體係,指導汙染防治,保障人體健康和生態安全,引導造紙行業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環境保護部公布了《造紙工業汙染防治技術政策》。
政策提出,造紙工業應堅持綠色低碳發展;提高準入門檻、淘汰落後產能,推動生產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優化調整;加強清潔生產,注重節能減排,推進資源高效循環利用;開展廢水、廢氣和固體廢物的綜合防治,構建全防全控汙染防治體係。
全文
環境保護部公告
公告 2017年第35號
關於發布《造紙工業汙染防治技術政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完善環境技術管理體係,指導汙染防治,保障人體健康和生態安全,引導造紙行業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環境保護部組織製定了《造紙工業汙染防治技術政策》,現予公布。
附件:造紙工業汙染防治技術政策
環境保護部
2017年8月1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7年8月2日印發
附件
造紙工業汙染防治技術政策
一、總則
(一)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防治造紙企業因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噪聲等排放造成的環境汙染,提高汙染防治技術水平,促進造紙工業健康持續發展,保護生態環境,改善環境質量,製定本技術政策。
(二)本技術政策適用於以木材、非木材或廢紙等為原料生產紙漿,及(或)以紙漿為原料通過機器或手工抄造的方法生產紙和紙板,和以紙和紙板為原料進一步加工製成紙製品的企業或生產設施。
(三)本技術政策為指導性文件,可用於指導產業相關政策製訂、環境管理及企業汙染防治工作。
(四)造紙工業應堅持綠色低碳發展;提高準入門檻、淘汰落後產能,推動生產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優化調整;加強清潔生產,注重節能減排,推進資源高效循環利用;開展廢水、廢氣和固體廢物的綜合防治,構建全防全控汙染防治體係。
(五)本技術政策的目標是強化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可吸附有機鹵素和二噁英等汙染物的防治,實現造紙工業廢水、廢氣、固體廢物以及噪聲等汙染源的全麵達標排放。
二、生產過程汙染防控
(一)木材原料宜采用幹法剝皮技術;竹子原料宜采用幹法備料技術;蘆葦和麥草原料宜采用幹濕法備料技術;蔗渣原料宜采用半幹法除髓及濕法堆存備料技術;廢紙原料宜根據產品質量要求,合理配料和分揀雜質。
(二)化學製漿宜采用低能耗置換蒸煮和氧脫木素技術;廢紙脫墨製漿宜采用中高濃碎漿技術,非脫墨廢紙製漿宜采用纖維分級技術;廢紙脫墨宜采用浮選法脫墨技術,可輔以生物酶促進脫墨。
(三)非木材化學製漿宜采用高效多段逆流洗滌及封閉篩選技術;廢紙製漿宜采用輕質、重質組合除雜技術或高效篩選技術。
(四)鼓勵企業對元素氯漂白工藝進行改造,采用無元素氯(ECF)漂白或全無氯(TCF)漂白技術。
(五)堿法製漿應配套堿回收係統,亞硫酸鹽法製漿應配套廢液綜合利用技術措施。
(六)造紙生產線應配套完善的白水回收利用係統及餘熱回收係統,大中型紙機應配套全封閉密閉氣罩。
(七)製漿造紙過程應采用水分質回用和蒸汽梯級利用等節能節水降耗清潔生產技術,鼓勵采用變頻電機、透平機等節能設備。
(八)鼓勵采用熱電聯產等節能降耗技術,充分利用黑液、廢料(渣)以及生物質氣體等生物質能源。
(九)紙製品生產應采用無汙染或低汙染的成熟工藝,不應使用含甲醛、苯類和苯酚類等有毒物質的生產原料。
三、汙染治理及綜合利用
(一)水汙染治理
1。化學機械製漿產生的高濃度有機廢水和廢紙製漿產生的較高濃度的有機廢水宜預處理後,先采用厭氧生物技術處理,再與其他廢水並入綜合廢水進行處理。
2。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汙冷凝水應根據實際生產情況最大化回用。
3。製漿造紙企業綜合廢水應采用二級或三級處理後達標排放。其中,三級處理宜采用混凝沉澱、氣浮或高級氧化等技術。有條件的地區和企業可在達標排放的基礎上,因地製宜地采用人工濕地等深度處理技術進一步減排。
4。紙製品企業產生的廢水應據其性質分類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二)大氣汙染治理
1。堿法製漿蒸煮、洗選漂、蒸發(含重汙冷凝水汽提)、堿回收爐以及苛化等工段產生的高、低濃度惡臭氣體應進行收集和集中處理,其中蒸煮與蒸發工段產生的臭氣應進行餘熱回收後送堿回收爐進行焚燒處理,漂白工段產生的廢氣應洗滌處理。
2。鍋爐、堿回收爐、石灰窯爐和焚燒爐應安裝高效除塵設備及采用其他環保處理措施實現顆粒物、煙塵、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汞及其化合物和二噁英等汙染物達標排放。
3。位於產業集聚區的造紙企業,宜使用集聚區熱電聯產機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鍋爐。
4。紙製品生產廢氣應據其性質分類收集處理或集中處理。
(三)固體廢物處理處置
1。木材和非木材備料廢渣等有機固體廢物和廢紙製漿固體廢物(不含脫墨汙泥)應分類處理後綜合利用。
2。木材製漿堿回收產生的白泥宜進行煆燒回收生石灰,並循環使用或綜合利用;非木材製漿堿回收產生的白泥宜采用製成輕質碳酸鈣等技術予以綜合利用;堿回收產生的綠泥宜采用填埋技術處理。
3。廢紙製漿產生的脫墨汙泥,應當按照危險廢物處置有關要求進行無害化處置。
(四)噪聲汙染防控
造紙企業應通過合理的生產布局減少對廠界外噪聲敏感目標的影響。鼓勵采用低噪音設備,對高噪音設備應采取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廠界噪聲穩定達到排放標準要求。
四、二次汙染防治
(一)廢水處理產生的汙泥應濃縮脫水後安全處理處置。
(二)廢水厭氧生物處理產生的沼氣應回收,可用作燃料或發電,並應設置事故火炬。
(三)造紙廠區涉水和固體廢物堆場應做好防滲,宜采取清汙分流、雨汙分流和管網防滲、防漏等措施,有效防範對地下水環境的不利影響。
五、鼓勵研發的新技術
(一)低能耗、少汙染的非木材製漿新工藝和新技術,化學製漿全無氯漂白新技術。
(二)造紙生產過程高效節能節水技術。
(三)造紙綜合廢水高效“三級處理”技術及回用技術,化學汙泥高效脫水技術。
(四)堿回收爐大氣汙染物減排技術,木質素綜合利用技術,高效、低汙染製漿造紙用化學品和酶製劑等新產品研發或應用技術。
最後更新:2017-08-08 11:3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