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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建網貸從業人員“黑名單” 違規違紀或將禁止從業
網貸從業人員欺詐、套現,盜用偽造客戶信息,以及提供虛假信息,不但會被拉進“黑名單”,還可能麵臨禁止從業的處罰。
9月27日,深圳正式上線網貸從業人員違規違紀信息共享平台,紀錄從業人員的違規違紀信息,並向接入成員單位共享。
為確保從業人員違規違紀信息共享平台上傳、公示、提取個人信息合法合規,網貸機構需在公司章程和員工合同中,明文授權從業機構具有上傳、公示、提取從業人員違規違紀行為的權力,同時負有保護個人信息安全、不得向不特定第三方泄密義務。
深圳互聯網金融協會副秘書長李凱稱,從業人員知悉其存在違法、違紀時,網貸機構有權將其信息,更新至從業人員違規違紀共享信息平台數據庫,業內機構可通過點對點方式,對其信息進行查詢。同時,網貸機構應對從業人員行為進行嚴格審查和管理,違規違紀行為由各機構自行認定,並對認定結果有效性負責。網貸從業機構應確保與行業協會數據傳輸接口實時對接,開放違規違紀信息數據庫,實現業內信息共享。
而違規違紀行為的認定標準,則根據法律法規、行業規範、公司章程等規定和要求,從業人員對借款人和投資人利益造成損失,對公司經營管理產生重大影響的違規違紀行為。具體包括,參與欺詐、套現行為;盜用、偽造、篡改客戶申請資料;私自使用客戶的抵押、質押物;泄露或違規使用公司機密信息、敏感信息;嚴重提供虛假資料行為;未認真審核客戶信息,導致客戶盜用他人身份申請貸款等。
根據深圳互聯網金融協會人士介紹,首批接入信息共享係統的網貸平台共有7家,希望網貸平台在招聘人員時,根據查到的信息,能夠引起重視,對是否錄用員工起到建議作用。
規違違紀信息起著類似從業資格“黑名單”的作用。深圳互聯網金融協會秘書長曾光稱,有關信息由平台上傳後,再由行業協會共享給成員單位。對於違規違紀人員,將采取協會自律措施,“違規違紀人員以後找工作會有問題”,甚至會由監管部門采取市場禁入的措施。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的初衷,是因為網貸行業騙貸常常內外勾結,平台內部人員的資質,對維護行業健康起著關鍵作用。”上述協會人士稱,將從業人員信息納入數據庫前,通過爭議解決機製,而存在爭議的事項在妥善解決前,不得將從業人員納入違規違紀信息共享平台數據庫。此外,保留係統相關數據,該平台由網貸平台自行建立數據庫並維護,以避免數據泄露。
最後更新:2017-09-28 00: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