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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資訊
佛山:“商改租”後租賃住房10年內不得轉讓
佛山市住建局日前對外發布一則《推進商業用房、辦公用房改建為租賃住房有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其中明確提出,自然通風、采光和配套設施滿足居住生活的商業、辦公等項目,不改變使用年限,建設單位、法人或個人可申請改建為租賃住房,並可申請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居民標準執行。但是,這些改建後的租賃住房,10年內不得轉讓。
最後更新:2017-08-21 14: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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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建局日前對外發布一則《推進商業用房、辦公用房改建為租賃住房有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其中明確提出,自然通風、采光和配套設施滿足居住生活的商業、辦公等項目,不改變使用年限,建設單位、法人或個人可申請改建為租賃住房,並可申請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居民標準執行。但是,這些改建後的租賃住房,10年內不得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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