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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淨利潤僅實現微利 中水漁業重組標的連年不達標

中水漁業(000798)11日披露半年報,上半年僅實現微利270萬元。值得關注的是,公司2014年通過重組收購的新陽洲股權,此標的已連續三年未達重組預期,且2016年重組補償款至今尚未履行。今年7月公司又因信披遺漏重組標的已陷入困境的財務狀況,收到了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重組標的連續三年未達標
中水漁業8月11日披露半年報,公司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4.3億元,同比增長58%;實現淨利潤270萬元,同比扭虧為盈,上年同期虧損777萬元;基本每股收益為0.0085元。
實際上,中水漁業業績上的萎靡不振,與2014年重組息息相關,當年公司通過重組收購的廈門新陽洲水產品工貿有限公司(下稱“新陽洲”)非但沒能給公司貢獻收益,反而虧損拖累公司整體業績。
公司在 2014年通過現金收購張福賜所持新陽洲55%股權的重組中,新陽洲當時尚未完成部份土地征收及房產產權完善手續。交易對手方張福賜於2014年12月出具承諾:將在2015年6月30日以前協調有關部門辦妥相關土地、房產的產權證書。但截至今年中期,上述土地征收及房產產權完善手續仍未完成。
此外,新陽洲2014年至2016年業績情況更加令人失望。根據《業績補償協議》的約定,張福賜承諾:在新陽洲現有所得稅稅收政策不變的情況下,新陽洲自2014年至2017年的淨利潤數分別不低於3937萬元、4324萬元、4555萬元、4707萬元。但實際情況是,新陽洲2014年度未能實現承諾業績,需要補償的利潤為439萬元,2015年12月,張福賜將其持有的新陽洲2%股權無償轉讓給公司以彌補2014年承諾業績。
新陽洲2015年度實現利潤-25664萬元,連續兩年未能實現承諾業績。截至 2015年 6月 ,張福賜仍未按 《股權轉讓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其時,公司通過法律途徑追償張福賜的違約責任;接下來的2016年,新陽洲也僅實現利潤-1440萬元,第三年未能實現承諾業績。但截至今年6月,公司仍未收到張福賜2016年業績承諾差額的補償款。另據半年報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新陽洲實現的淨利潤為-403萬元。
半年報遺漏重組標的困境
由於重組標的連續三年未達承諾業績,近幾年公司業績慘淡。今年7月3日,中水漁業又收到了證監會北京證監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證監會北京證監局認為,公司2015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的行為,構成信披違法,擬決定對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四十五萬元;對吳湘峰、宗文峰、鄧榮成、張光華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罰款十五萬元。
該告知書中所指的重大遺漏行為,正是涉及新陽洲和張福賜,中水漁業 2015年半年報沒有披露張福賜作為 “期末餘額前五名的其他應收款情況”,也沒有披露新陽洲當時已陷入困境的財務狀況、生產經營狀況等不利情形。
11日,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國華律師向大眾證券報記者表示:“中水漁業虛假陳述,欺騙廣大投資者,雖然受到罰款,但罰款總金額小且需收歸國庫,並不能用來彌補投資者的損失。投資者想要挽回損失,唯有訴訟一途。根據《證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等法律法規,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劉國華提醒,根據司法解釋規定及相關公告等材料,,初步確定:在2015年8月28日到2016年3月29日之間買入該股票,並且在2016年3月30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索賠。
(原標題:上半年淨利潤僅實現微利 中水漁業重組標的連年不達標)
最後更新:2017-08-13 08:2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