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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資訊
華夏銀行信用卡快捷支付業務線上服務協議 - 服務大廳 - 支付寶
請客戶認真閱讀本協議全文,尤其是帶有▲▲標記的條款。
1、華夏信用卡支付寶快捷支付業務是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和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支付寶)聯合為華夏信用卡客戶(以下簡稱"客戶")通過支付寶賬戶購買商品支付貨款的一項電子銀行服務業務。凡是持有華夏信用卡且同時為支付寶用戶的客戶,均可申請該業務。
2、客戶通過互聯網(Internet)在支付寶網站簽訂本服務協議,開通支付寶快捷支付業務功能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3、客戶同意,本人知悉理解並願意為申請開通支付寶快捷支付業務,通過支付寶網站及其它渠道主動將本人的相關賬戶及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卡號、戶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手機號碼等)自願提供給支付寶公司,同時明確知道上述信息可能會因為交易便捷及安全等原因而在支付寶公司進行留存。上述信息提供行為為持卡人本人自由意誌所為,與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無任何關係。
▲▲4、客戶同意,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對支付寶發送的客戶在申請開通快捷支付業務時在支付寶留存的戶名、卡號、證件類型、證件號碼、手機號碼進行核驗,並以上述信息的一致性原則作為確認客戶身份、為客戶開通支付寶快捷支付業務的唯一依據。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有權變更上述確認身份要素。客戶須妥善保管本人華夏信用卡信息、本人身份信息、手機動態密碼等敏感信息,不得將敏感信息向他人透露。因客戶個人信息、銀行卡片信息、手機等保管不善產生的風險及損失由客戶本人承擔。
▲▲5、客戶同意並授權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按照支付寶的交易指令從客戶指定的信用卡賬戶中支付相應款項。
6、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設置或修改支付限額,客戶對此無異議。客戶辦理支付寶快捷支付業務時需同時受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和支付寶設置的支付限額的約束。在任何情況下,支付金額不應超過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或支付寶設置的支付限額(以較少者為準)。如實際支付金額大於規定的支付限額,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將拒絕執行支付寶的交易指令。
▲▲7、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僅提供通過支付寶發生的商品購買款項的支付結算服務。客戶因通過支付寶或支付寶商戶購買商品而產生的一切關於商品或服務質量、商品交付、交易款項扣收與劃付的爭議均由客戶與商品/服務的實際銷售商以及支付寶自行協商解決,概與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無關。
▲▲8、客戶不得利用華夏信用卡支付寶快捷支付業務進行套現、虛假交易、洗錢等行為,且有義務配合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進行相關調查,一旦客戶拒絕配合進行相關調查或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認為客戶存在或涉嫌虛假交易、洗錢、套現或任何其他非法活動、欺詐或違反誠信原則的行為、或違反本協議約定的,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有權采取以下一種、多種或全部措施:(1)暫停或終止提供本協議項下支付寶快捷支付服務;(2)終止本協議;(3)取消客戶的用卡資格。
▲▲9、客戶同意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就支付寶快捷支付業務的開展,向支付寶提供客戶留存在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的戶名、銀行卡號、手機號碼等信息。
▲▲10、客戶同意,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有權變更、暫停本協議項下支付寶快捷支付業務服務,有權修改、終止本協議,並於執行前通過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網站進行公告。相關公告經網站發布視為客戶已收到。客戶在公告執行後繼續辦理支付寶快捷支付業務的,視同接受有關本協議、支付寶快捷支付業務服務修改、變更的內容。本協議終止後,支付寶在協議終止前已發送的交易指令仍有效,客戶應承擔其後果。
▲▲11、客戶應按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公布的收費要求按時足額支付支付寶快捷支付業務服務費及其他各類相關費用。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公告變更收費要求的,客戶在公告執行後繼續辦理支付寶快捷支付業務的,視同接受變更內容。
12、選擇"√"的客戶,視同已通讀上述條款,對帶有▲▲標記的條款的內容及其後果已充分理解,對所有內容均無異議。
13、本協議自客戶在支付寶網站頁麵點擊"確認開通並付款"後生效。本協議的生效、履行及解釋均適用中國法律。本協議項下爭議向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最後更新:2016-12-28 07: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