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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與安徽證監局簽署監管協作備忘錄
據上交所消息,7月6日下午,上交所與安徽證監局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舉行《監管協作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簽約儀式。上交所理事長吳清和安徽證監局局長葉錦偉出席活動並簽約,雙方還就如何落實《備忘錄》要求進行了深入交流。
此次《備忘錄》簽署,是雙方落實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精神、貫徹依法全麵從嚴監管理念的具體舉措,也是建立交易所與派出機構一線監管新模式、加強監管協作的一次重要探索,將實現雙方有機協作,共同提升對上市公司、證券公司及相關市場參與主體的監管效能,推動區域資本市場規範發展。
簽約前,雙方相關部門就備忘錄涉及的細節工作進行了細致深入的交流與探討,達成一致意見:
一是發揮各自優勢。按照資源共享、功能互補、相互支持的原則,充分發揮派出機構貼近地方資本市場優勢和交易所人才、數據信息和技術優勢,實現法定監管權威性和自律監管靈活性的統一。
二是拓展協作範圍。《備忘錄》涵蓋從公司監管、機構監管、固定收益產品監管、投資者保護、監管稽查執法協作等多個業務條線,並加強了監管全過程的信息溝通。
三是著重溝通落實。《備忘錄》確立了包括完善聯係人製度、明確年度重點協作事項協商機製、建立備忘錄運行效果評估機製等幾項製度措施。
下一步,雙方將加強業務部門對接合作,持續完善協作機製,通過不斷的優化和完善,全麵落實《備忘錄》各項要求。上交所將及時總結與安徽證監局的監管協作經驗,逐步將監管協作新模式推廣到其他派出機構。
最後更新:2017-07-06 21: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