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3
財經資訊
英國也出手 警示ICO六大風險
自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將ICO定性為未經批準的融資活動,並全麵叫停ICO後,多家ICO項目方都曾表示,想將項目轉移到境外,繼續發行代幣,同時也將國內交易平台的代幣轉移至境外交易平台繼續交易。
但事實上,海外對於ICO的監管也並不寬鬆。9月12日,英國金融市場行為監管局(FCA)針對ICO和數字貨幣風險發布警告。FCA表示,ICO是高風險、投機性強的投資活動。若ICO落入FCA的監管範圍,將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FCA在發文中列出了ICO的六大風險:其一,ICO不受FCA監管,有些創立在境外;其二,代幣價格極不穩定,易出現暴漲暴跌;其三,存在項目欺詐的風險;其四,ICO項目背景資料不完善;其五,缺乏投資者保護;其六,ICO相關技術水平處於初級階段,商業模式有待驗證。
FCA要求參與ICO的企業仔細考慮其募資活動是否符合監管要求,每個項目在啟動時是否違反相關法律規定。
同時,FCA提示投資者,目前許多ICO都在監管範圍之外,如果懷疑某ICO項目是騙局,可向FCA進行匯報。
雖然英國目前尚未選擇直接禁止ICO相關活動,但FCA長期以來運用監管沙盒推動新金融項目測試,密切關注ICO相關活動並已將其納入監管沙盒。
9月11日,美國證監會(SEC)首席會計師韋斯利·布裏克爾(Wesley Bricker)在美國會計師注冊協會的全國銀行會議上也重申了SEC對ICO的要求。他表示:“不管發行實體是傳統公司還是分散的自治組織,不管證券公司利用美元還是虛擬貨幣交易證券,不管是以證書形式發放資金還是以分布式賬本技術分發,聯邦證券法都適用於那些在美國提供和出售證券的人。”
美國證監會(SEC)此前發布了一份調查報告,警告市場參與者:即便使用了區塊鏈技術,虛擬組織發起的要約或銷售仍受到聯邦證券法律的管轄,並稱這同時適用於“ICO”和“Token Sales”(代幣銷售)。該報告認為,無論使用了何種術語、應用了何種技術,是不是證券的認定取決於事實和環境,特別是交易的經濟屬性。
截至目前,中國、美國、英國、新加坡、香港、日本等主要經濟體已紛紛表明對ICO的監管態度。整體來看,ICO存在欺詐、信息不透明、洗錢等風險,國外的監管態勢將進一步趨嚴,嚴管ICO相關項目和參與企業。
(原標題:英國也出手 警示ICO六大風險)
最後更新:2017-09-12 22:4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