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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眾籌式微 共享領投能否再迎風口
股權眾籌領域曾是資本競逐的熱點,而據盈燦谘詢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8月底,相比風口時期的448家,目前已有4成平台退出,其中非公開股權融資(業內慣稱“股權眾籌”)的數量更是持續走低。一些尚未退出的平台,逐漸沉寂或謀劃轉型。
對此,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陳雲峰對《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監管的缺失;二是平台服務參差不齊。
而麵對股權眾籌的局麵,從業人員也在設法突破困境。眾籌之家CEO王正然認為,監管從來都是走在行業發展的後麵,所以監管缺失並不是影響這個行業發展的重要原因。而原有的“領投+跟投”模式存在巨大弊端,已不適應當前股權眾籌的發展。於是在今年提出“共享領投”模式。當前,這個模式已在股權眾籌平台大股東上實踐。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有不同看法。原36氪市場副總裁於迪認為,如果“共享領投”能避免股權眾籌處於灰色地帶的困境,提高融資效率,同時可以處理好領投方與跟投方的利益關係及退出模式,還是有很大發展空間。但從本質看來還是股權眾籌,底層模式沒有變化。
數量減少
2015年創業創新企業數量激增,而傳統金融市場無法滿足創新型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大量股權眾籌平台開始湧現,這一年也被譽為股權眾籌的元年。但近兩年,股權眾籌逐漸走向低迷,包括彼時獲得試點資格的若幹互聯網巨頭,今年都已進入休眠狀態——在完成早期的項目之後,不再上新項目,而官網也已經許久沒有更新。
根據盈燦谘詢發布的全國眾籌行業8月月報顯示,自去年10月開始,正常運營平台數量保持持續下降走勢,整體交易規模繼續下滑。截至2017年8月底,全國各類型正常運營的眾籌平台總計264家,與上月數量相比減少43家。其中,在正常運營的平台中,有一半是獎勵性眾籌平台,為138家;其次是股權眾籌平台有75家,比上個月減少13家。
陳雲峰認為,這一數據表現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監管的缺失,目前對於如何監管、整改等都未有監管細則,股權眾籌的法律屬性和法律地位的不明確是導致投資者風險的部分原因;二是平台服務參差不齊,各家平台對項目的審核標準不一。
貴陽眾籌研究所所長劉文獻也對記者表示,“一方麵是缺乏相應的監管措施;另一方麵是這個行業的基礎設施還有待完善,需要一些技術完備。比如區塊鏈技術,對企業的經營項目有持續的跟蹤,不可篡改的記錄。”
當前對於股權眾籌平台應該如何監管,監管部門確實未有明確規定。在2014年底,中國證券業協會曾頒布《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截至目前,這是唯一一次由官方發布的有關股權眾籌的監管法規,但後來正式文件並未發布。
此後,也有文件陸續出台,將股權眾籌劃分到證監會監管,並提出六個禁止,包括擅自公開發行股票、變相公開發行股票、非法開展私募基金管理業務、非法經營證券業務、對金融產品和業務進行虛假違法廣告宣傳、挪用或占用投資者資金等方麵。但缺乏一些具體的細則。
而對此,王正然對記者表示,“監管基本都是走在行業發展出現巨大問題之後,才開始出台相關規定,但其他行業也在發展,所以監管缺失並非重要原因。股權眾籌行業式微,主要是因為行業本身的特性,包括回報和周期的不確定性。由於一級市場的不透明性,很多成功退出的項目沒有被宣傳,但利空時卻被放大。以往的投資人看不到回報,新投資人看到利空的情況居多,劣幣驅逐良幣,以致投資人和小微企業對此失去信心。”王正然認為,目前“領投+跟投”模式存在很多弊端,已不適應當前股權眾籌的發展。
而眾籌之家主編鄧龍對記者進一步指出,“領投+跟投”模式存在三個弊端,一是原有的領投和跟投人從工商登記上來看,是互相獨立的,不屬於利益共同體,領投人不會對跟投人負責,而跟投人分辨風險能力低;二是無法預料何時能給創業者募集夠相應資金;三是因項目方、股權眾籌平台方、投資人彼此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投資人無法充分地了解項目真實背景以及融資方的全麵資料,導致其在做投資決策時,可能作出錯誤的、不合理的行為,從而放大投資風險。為此今年年初,眾籌之家提出“共享領投”模式。
利益捆綁
共享領投是眾籌之家今年年初提出的概念。具體是指,由專業的創投人士先在平台上募集一定數額的資金,組成一個“領投計劃”。在該計劃成立後,按照大股東平台提出的金字塔模型,成比例投資到該計劃中的各個項目。所謂的金字塔模型,是指對於項目劃分一定的風險標準,把50%的資金投資到風險低、收益穩健的項目上;40%的資金配置到風險適中、收益中等偏上的項目中;10%的資金配置到風險高、收益高的項目。
鄧龍對記者表示,“當時並未公開宣傳這個概念,隻是先在大股東平台對這個模式進行試點。”
今年2月,水元素計劃在平台大股東上線。該“計劃”主要針對早期的項目進行天使投資,投資方向主要是消費升級、金融科技、互聯網+傳統行業,目前已經募集1590萬元,分別投資了4個項目,浮盈達60%。鄧龍告訴記者,“我們一般是會先去了解一個行業,如果看好這個行業,會到我們的項目庫中去尋找項目,再去和項目方談。然後再出台‘領投計劃’募集資金,分別投到這些行業的項目中。”
對於“共享領投”如何麵對原有模式中募集時間不確定的問題,記者向於迪了解到,原有的“領投+跟投”模式,募集時間一般都是一個月,如果到規定時間,無法募集夠相應數額,就屬於流標,資金退回給投資者。
王正然對記者表示,在“共享領投”模式中,募集資金的時間也是一個月左右,但如果到期不滿額,募集資金的平台會自己去填補這一部分,由此避免融資的小微企業出現白等的情況。
在公開資料顯示,共享領投模式可以解決投資人和項目的風險錯配問題,實現募集資金的創投人士與投資人的利益捆綁。“以前領投人和跟投人在工商層麵是不同的股東,相互沒有利益關聯,而且領投人有可能隻是站台的角色,並不投資。但共享領投是募集資金的創投人士和投資者都屬於一個合夥股東,利益有所捆綁,所以會仔細認真地辨別風險。”鄧龍對記者表示。
至於在共享領投中,募集資金的創投人士是否會在項目中投資,鄧龍表示,沒有具體要求,但多數會投一部分,不會公開,想了解詳情的投資人可以向募集資金方申請了解具體詳情。
對於這個模式,劉文獻認為,“如果組織模式是公司製,合夥領投,還是存在一定的積極意義。但隻有企業的信用、技術都相對完備,監管層出台對應的具體法規的情況下,才會再次迎來一次繁榮。”
於迪認為,“共享領投模式本質上還是眾籌,單純依賴模式創新迎來風口的可能性不大,還是要依托科技和新價值的挖掘。”
(原標題:股權眾籌式微 共享領投能否再迎風口)
最後更新:2017-09-17 05: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