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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紅包”竟成為開設賭場的犯罪工具!夾江縣檢察院依法批捕六名利用微信紅包開設賭場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額達千萬元
“搶紅包”是微信圈親朋好友的一種娛樂活動,但有人卻利用微信紅包開設賭場,將“搶紅包”作為斂財的工具。近日,夾江縣檢察院依法以涉嫌開設賭場罪對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今年4 月,犯罪嫌疑人吳某某與江蘇打工的表弟許某某共同投資建立微信賭博群。 期間,吳某某又通過微信與唐某某協商在夾江共同經營微信賭博群,許某某又拉自己的表哥萬某某等人入股,所獲利潤平均分配。賭博群由唐某全麵負責,吳某某等三人負責財務,具體管理參賭人員投入的賭注及賠付結算,該賭博機器人負責操作電腦,將每局下注情況及輸贏情況公布到群中;發包手具體負責在群中發用於賭博的紅包,並將發包視頻發送到群中。參賭人員將賭資通過網銀打入賭博群支付寶賬戶,莊家每局投注1000元以上,價高者爭得莊家,確定莊家後,參賭人員以每局最少投注一百元開始投注。發包手每次發四個金額為3元紅包,打開後,根據最後兩位數字相加之和來比大小,9點最大,O點最小,如果莊家點數大過閑家的點數,那莊家就贏閑家所下注的金額,如果莊家和閑家都開出一樣的點,那莊家贏。該賭博群每次從莊家下注的資金中抽取10%作為利潤,莊家如有盈利下莊,再次抽去5%。就這樣,紅包不再是紅包,而成了犯罪的工具。
經統計, 今年4 月至7月19日案發,該微信賭博群支付寶賬號與參賭玩家交易記錄共計5339筆,流出和流入金額達1113萬餘元。目前,案件公安機關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最後更新:2017-10-08 00:06:04